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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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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为统领,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以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整体搬迁整治为重点,高效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我区形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月一调度,分管区领导两周一调度”模式,攻重点,破难点,保节点,高频调度落实,扎实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销号工作,2016年以来,我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共计285个,已整改到位247个,整改完成率90.3%,已销号234个,销号整改率94.73%;正在整改的问题39个,其中长期坚持问题21个,限期整改问题18个。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红金一期企业废气扰民问题,赣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坚持高频调度,全区上下攻坚克难,已根据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制定了2020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了《关于调整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赣州市赣县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赣州市赣县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二十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均制定了2020年工作要点。截至目前,全区共召开五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10个专业委员会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专业委员会会议,共计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32次,部署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年,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源头管控措施,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联防联控,保持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并不断改善,让“赣县蓝”成为常态。2020年1月至11月空气优良率达到96.4%,PM2.5均值为23u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4μg/m³,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一是加大扬尘治理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落实工地扬尘降尘措施;加大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扬尘管控。道路机扫,洒水抑尘,洗城成为常态化;加大涉气企业排查专项整治。红金一期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拆除。截至目前,共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集中检查8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5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6份,约谈5个项目13家企业,责任人16人次,下发通报3批次。

二是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调联动,建立联合执法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开展柴油车烟气排放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报废柴油车101辆,路检查处不合格柴油车辆5辆,查封非法加油点1个,查处非法成品油运输1起,从严控制柴油车运输污染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餐饮油烟专项行动。对城区餐饮、夜宵、早点等店铺进行全面排查,558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组成综合执法队伍进行巡视巡查,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

四是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工作。按照疏堵结合、扶治并举原则,实施分类处置。赣州高新区范围内共排查10家散乱污企业,均已完成搬迁拆除。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境内赣江、平江、桃江、贡江四大流域地表水均达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有赣县梅林断面、桃江江口断面两个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达标率为100%,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已正式运行;桃源河1500吨/日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正式运行;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第一期1万吨/日已竣工,正在调试设备试运行,石芫乡、白鹭乡、阳埠乡、沙地镇、田村镇、五云镇、长洛乡、韩坊镇、湖江镇等9个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年底可全面完成主体工程,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即将投产试运行。为加强县界断面水质在线监测,新建赣县水口组、赣县立濑桥两处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提升改造潭坑口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为加强入河排污口水质在线监测,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200多万元建成入河排污口监测预警平台,现已安装完成,正在调试。

二是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排查,全力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赣州高新区红金一期工业园内部分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废气扰民问题、平江(赣县段)水质降类问题、赣县居龙滩水库网箱养鱼污染水库问题、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危废管理问题、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雨污分流不到位问题、赣州江陵休闲港趸船经营餐饮问题城区生活污水部分未收集处理到位问题、全区农村水电站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未实现流量在线监测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全面开展赣江(赣县段)入河排污口的调查摸排、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对168个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监测和溯源,制定了整改方案。

三是强力推进小水电整治及水库退养工作。截至目前,全区45座整改类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已完成,并完成整改类水电站的整改。8座退出类水电站已实现退出。全65座水库(水电站)退养工作得到全面巩固。

四是促进生态综合补偿多元化,建立赣江、贡江、桃江、平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分别与于都、兴国、信丰三个县协商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04月完成了我区和章贡区关于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并完成制定上下游生态补偿管理办法。

)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全面做好污染地块指标完成工作。按照《赣州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区耕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以上。截至目前,我区工业污染地块共计11块,分别是原赣县金鹰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原赣州鑫隆康稀土有限公司、原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原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原赣州威绿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原赣州宏茂锡业焊料有限公司、原赣州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中矿(赣州)国际钴业有限公司、原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赣州永源稀土有限公司、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县地块等地块,均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 42 号)有关规定正在开展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以上地块未发生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指标完成情况100%。

二是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标。截至目前,我区制定了《赣州市赣县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案》,完成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面积6018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三是开展了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并完成了2020年长江经济带赣江流域10公里范围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全面启动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截至目前有9家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省级验收,超额完成市级下发完成5家的任务。

四是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全面完成。我区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按要求报送了《赣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

()环评审批管理进一步深化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重点抓好环境敏感区域的环评管理。截至目前,我区完成项目环评审批54个,备案72个;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共办理排污许可570家,其中重点管理企业核发15家,整改3家;简化管理企业核发50家,整改3家;登记管理企业441家,特殊情形处理55家。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境监管执法继续加强

一是认真处理群众环境问题信访投诉。截至目前,共办理反馈信访投诉件208件,其中:水污染59件、大气污染123件、噪声污染22件、其他10件,处理率达100%,办结率100%

二是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核查检查48家企业,对“双随机”抽查核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四是加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力度,截至目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件,共立案查处案件1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4件,移送公安2起,行政拘留2人。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圆满完成赣县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工作,将继续跟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狠抓环保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方面。2018赣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部完工,正在运行中;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包括了农村垃圾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点建设,己全部完工;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选地选之、红线测绘,目前,正在开展施工设计。

二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面。2017年度江口旱塘村水污染防治项目已完工;2018年度江口镇安平河埠圩镇水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

)夯实环保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为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市要求,我区积极配合施行企业服务接待日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企业服务接待日活动,共收集问题24个,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同时,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对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或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责令停工停业。推进窗口服务便民化,完善环评审批提质提放改革机制,制定出台赣州市赣县区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五条意见》,为加快企业落地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为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坚决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完成中央、省、市全部上户过点检查以及交叉检查工作,全面通过中央、省、市检查,完成脱贫任务。

二是加强我局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全面提升工作能力。2020年以来,选派1人次参加生态环境部抽调到京津冀地区进行臭氧污染防治帮扶工作,共计安排了55人次参加省厅、市局和区里组织的各类培训,努力提高全局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行业治乱整顿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围绕行业问题开展大整治,开展了全局干部职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考试,加大线索摸排范围,今年上报排查线索1条;通过扫黑除恶宣传栏、宣传标语、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内容;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在赣南日报予以了报道。通过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深入一线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并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

(十)开展了环保宣传活动

通过今年6·5世界环境日,综治宣传月,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月,宪法宣传日,宣传周,开展上街咨询服务活动,开展了赣县区环保设施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环保志愿者、乡镇代表到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了解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及生活垃圾的处理流程,营造了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宣传“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主题,我局组织全体干部传唱《绿色江西》,并制作微视频多种形式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十)抓实党建工作

一是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积极推动三化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推进。是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制定《赣县生态环境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三名。是加强学习和宣传。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党的先进思想入脑入心。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行每天通报学习情况,推进学习强国学习的自觉性,参与率,同时,有计划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进一步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怕、慢、假、庸、散作风乱象整治。五是强化政治纪律。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对裕馨广场小区、区气象局小区实施网格管控,昼夜值班值守,开展排查和管控工作。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制定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蓝天保卫战仍需持续加强,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管控工作还需加强。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秸秆利用意识差,利用率低,企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消化产能不足,大量稻草等农作物秸秆堆存在田间地头、沟渠和路边,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任务仍然很艰巨。

(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仍需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涉及面广,内容多,工作起步晚,大部分个人和企业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对土壤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个别疑似污染地块使用权人对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及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等事项存在畏难情绪,社会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较为欠缺。

⠼font face="楷体_GB2312"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快。污水收集率低、配套管网不完善;老城区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不高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font face="仿宋_GB2312" >(四)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环境监管能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较突出,环保队伍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欠缺的问题,环保队伍力量不足,装备保障薄弱,环保系统业务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三、2021年工作部署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后续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精心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美丽中国建设江西样板,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中央,省区的总体部署,一是对标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合理设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二是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三是更加突出“三个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四是紧扣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五是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

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2020年下降12%,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以上;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均达到 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20年分别减少15%、150%、5%、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深入整治“散乱污”企业,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推动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对全区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垃圾焚烧发电、家具等重点行业实行工业废气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等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以及汽车维修行业、干洗行业VOCs专项整治;强化采石场综合整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推进华能瑞金电厂集中供热工程和天然气管道建设;持续开展“洗城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加大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和环卫专业冲洗的力度和频次,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天气适当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城区建成区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城区范围内依法禁止露天烧烤。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违禁燃放的惩处力度。强化农作物秸秆利用,逐步提高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禁止非生产性露天焚烧行为,严格管控炼山造林行为,全面落实城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建筑垃圾要求,每年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露天焚烧集中整治行动。

(二)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完成乡镇“千吨万人”“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勘界、立标等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2022年底前,建成城区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和乡镇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2022年底前城区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全面整治河流水质;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加快整治水库生态环境,按照“一库一策”,建立江河湖泊生态水量保障机制,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综合整治入库河流,以氮磷控制为主,强化控源减排,依据水库流域水环境承载力进行污染负荷总量控制。全面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现状调查,重点调查辖区内赣江、贡江、桃江流域水质现状、周边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输入形式等水环境现状,弄清水质污染因子及变化趋势,通过定量分析找出污染源及污染责任主体,为水质达标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启动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推进稀土矿区小流域治理,因地制宜地采用“控源-截污-治理”措施,采取高效稀土矿区废水治理技术,加快治理稀土矿区流域废水。

(三)净土保卫战方面:加快推进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分类清单,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调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加强用地保护及安全利用,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巩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对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力度,逐步推进历史遗留尾矿库、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工业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加强冶炼渣、荧光废料、钕铁硼废料、硬质合金废料等固废的综合利用。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系统,2023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构建全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巩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关停取缔成果,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2025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全面取缔河、水库网箱投饵养殖,禁止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行为,保护好水生资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每村至少一个处理点,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较好管控。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方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大力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整治、矿山环境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低质低效林改造、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等生态建设工程,2021年底前,赣江(赣县段)流域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功能区标准,完成重点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废弃矿山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沟坡丘壑土地得到有效整治,农田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绿色发展方面: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赣江(赣县段)岸线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重化工园区,赣江(赣县段)、贡江(赣县段)等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推进废石、尾矿综合利用。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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