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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主攻工业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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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关于2017年主攻工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主线,以大气、水、土壤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为重点,以加强环境监管为保障,以严格执法为手段,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努力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7年工作情况

1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污染整治。一是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成立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区府办函〔2017〕21号)、《关于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通知》(赣区府办字〔2017〕27号)、《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赣区府办字〔2017〕52号)、《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四尘三烟三气”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我局组建了2个环境监察中队对工业园区企业实行分片巡查,联合区建设局、区城管局成立了大气污染巡查小组,会同开展了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联合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白鹭加油站、湖新加油站、韩坊加油站、小坌加油站等19家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四是赣县区卫计委监测站点已于2016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于2017326日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并全面投入运行。五是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加快,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83辆,全面完成2017年淘汰任务。

2、强化网格化监管,提升环境监测水平。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区府办字【201754号)、《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赣区府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要求,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在全县19乡镇、3个工业小区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通过实施环境监测方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较年初大幅提高。

3、狠抓减排项目,完成减排任务。积极落实《赣县区2017年主要污染物重量减排工作计划》,重点抓好赣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正常运行,深度治理好赣州菊隆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及赣州市永源稀土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目前,正在开展减排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和完善减排台账,减排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预计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6年减少4.9%12.2%,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6年减少7.8%5.5%

4、强化环境监管,继续开展环保大检查专项行动。一是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合理运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手段和措施;每月按时报送《〈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共6张报表,查处的重点案件能及时公开。按照环保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企业22家,其中行政处罚企业1家,查封扣押企业6家,限制生产、停产企业4家,关闭稀土废渣加工点5家。关闭禁养区养猪场6家。二是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并将辖区117家污染源列为随机抽查对象;按要求在系统中每季度抽选2家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现场监察;一季度共抽查22家一般排污单位数量,并开展现场监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查处。三是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每月对辖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至少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并规范制作《现场检查(勘查)笔录》或《调查询问笔录》;每季末按时报送相关检查表格;在规定的2小时内对“赣州市污染源监控平台”发布的报警督办单按要求处理到位,处理率98%以上。四是加快完善环境守法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超标、超总量、偷排等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界群众投诉和上级转办的环境污染投诉229件。其中,通过12369热线及局投诉电话146件,市环保局转办20件,区信访局转办32件,区委区政府网络回复10件,微信平台21件,处理率达100%,办结100%。

5、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企业减排增效。赣州新盛稀土有限公司、赣州菊隆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是我县今年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督促企业制订了清洁生产计划,预计12月底可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督促2011年以来未按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赣县宏茂锡业有限公司、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赣州银泰工贸有限公司加快实施清洁生产。

6、着力开展燃煤锅炉整治,继续开展“煤改气(电)”。根据《关于印发赣县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142号)、《关于印发赣县2016年燃煤锅炉“煤改气(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147号),20161013日召开了2016年燃煤专项整治暨燃煤锅炉“煤改气(电)”工作动员大会,“煤改气(电)”企业28家,其中“煤改气”企业20家,“煤改电”企业2家,淘汰燃煤锅炉企业6家。预计11月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7、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环保水平。集中大力推进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厂区平整已完成,施工单位即将进场。

 8、创新工作方法,加快落实环保项目资金。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2015年赣州市3个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我县是赣县南塘镇、五云镇,其中赣县南塘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66万,五云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723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目前,五云镇五云圩镇、刘屋坳、星星组、夏潭村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已全部完工,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已完成,实现了全覆盖;南塘镇圩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清溪、黄屋、大都、船埠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完工并投入运行,都口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80%(因征地未完成),垃圾填埋场环保改造正在施工,垃圾中转站正在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已完成,实现了全覆盖。二是2014年以来,我区争取了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9个,总投资1235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8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4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23.1;已拨付项目单位中央资金6756万元,已支出中央资金681万元(占已到位资金的8.3%);未拨付到项目单位中央资金1425万元,尚在区财政。目前,已完成的项目3个,等待市里竣工验收项目1个,已开展前期工作项目2个,在建项目4个。

9、严格落实环保审批审核,精准帮扶企业一是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予以否决。今年拒绝了有意向投资的涉及电镀、化工的2家企业。二是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日常管理。认真核实环评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对没有环评资质或经上级环保部门通报取消或暂停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实行更严格的环评监督制度、技术审查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三是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作用,积极发挥规划环评的调控机制。2017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2个,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84个,环保意见函33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个。

二、2017年工作重点

   (一)工作思路:以“主攻工业”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突出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业企业深化治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完善环境监管平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绿色发展。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赣州市赣县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重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与治理,加快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扎实推进稀土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易地技改项目建成和投运。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问题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1、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准绳,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继续推进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及燃煤锅炉“煤改气(电)”,督促华能瑞金电厂加实施集中供热工程。二是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开发,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三是继续完善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四是继续做好加油站、机动车等挥发性气体治理工作。五是继续抓好城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城市建成区道路、建筑施工、砖瓦窑、商混站和工业企业内部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水污染防治方面,以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全面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目标。一是是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禁新上畜禽养殖等涉水项目。二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在COD、氨氮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治理总氮,确保涉水企业外排水总氮达标排放。三是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完善城北雨污分流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100%,同时督促江口镇、南塘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护。四是加快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建设。

  2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助推环境质量改善。一是把生态空间管控作为规划环评的重要内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二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对照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三是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探索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四是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项目依法予以处罚。  

  3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和现场检查频次,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综合防范能力。二是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快速进行查处,把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三是定期开展全面环保大检查,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4进一步推进环保网格化建设。按照网格化建设方案,积极推动二级网格(县级)、三级网格(乡镇)平台建设,争取在人员配备、设备购置、软件建设等方面达到市里要求。积极抓好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继续完善集环境监控、安全防控、应急指挥、移动执法等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5、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方式,创建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尽量以最大范围扩大公众知晓范围,建立健全建设企业环保诚信档案。同时,结合“六·五”环境日以及环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十进”活动的开展,针对不同宣传对象公开环保信息,营造全民关心、关注、支持和理解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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