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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前三季度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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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2017年赣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十大硬仗”实施方案》,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有效推进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活动,严格规范了环保审批与审核,加快推进了环保项目建设,加快落实了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提升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实施净空、净水、净土工程

1、狠抓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83辆,全面完成2017年淘汰任务;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2机动车环检机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且每周派员到现场检查工况法检测线运行情况,确保正常运行;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力度,对赣州市泰普化学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生产期间有“跑、冒、滴、漏”现象,责令停产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全区已煤改气(电)锅炉41台(其中,煤改气锅炉35台,煤改电锅炉6台)。加强了扬尘、餐饮油烟整治。联合区城建局、区城管局成立大气巡查小组,对城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现场检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施工地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取缔47家露天烧烤。

2、狠抓水环境质量提升。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饮用水水质情况期向社会公布,确保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会同区水利局在各乡镇开展饮用水源地调查和日供水1000吨(含)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已编制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了市专家评审,待报请市政府批准。红金工业园四期1.5万吨/日工业污水厂已建成,部分配套管网正在完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尚未验收。我局已对该处理厂下达了《要求限期对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验收的通知》。制定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会同区农粮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情况。加强流域综合整治,正在申报《赣县区桃江、贡江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方案》,一批水环境治理项目正在抓紧实施。

3、狠抓土壤污染防治。已启动重金属污染调查工作,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时上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管,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更新名单;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全覆盖现场检查和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督促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及赣州市海龙钨钼有限公司等企业整改;加快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易地技改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工作,确保20171030日前建成投运。

(二)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基本能合理运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手段和措施;每月按时报送《〈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查处的重点案件能及时公开。按照环保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企业,截至目前有22家,其中行政处罚企业1家,查封扣押企业6家,限制生产、停产企业4家,关闭稀土废渣加工点5,关闭禁养区养猪场6家。

2、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并将辖区117家污染源列为随机抽查对象;按要求在系统中每季度抽选2家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现场监察;一季度共抽查22家一般排污单位数量,并开展现场监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查处。

3、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每月对辖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至少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并规范制作《现场检查(勘查)笔录》或《调查询问笔录》;每季末按时报送相关检查表格;在规定的2小时内对“赣州市污染源监控平台”发布的报警督办单按要求处理到位,处理率98%以上。

4、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乡镇换届网格负责人出现较大变动后,区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管乡镇网格划分方案进行更新;通过网格单元发现环保问题数量占辖区发现环保问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各网格单元解决环保问题数量占辖区解决环保问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5、加快完善环境守法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超标、超总量、偷排等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界群众投诉和上级转办的环境污染投诉229件。其中,通过12369热线及局投诉电话146件,市环保局转办20件,区信访局转办32件,区委区政府网络回复10件,微信平台21件,处理率达100%,办结100%。

(三)有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区的13个问题(其中个性问题1个,共性问题12个),目前已有4个问题整改到位(地方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问题、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问题、5家养猪场未建配套治污设施问题、矿山治理任务完成缓慢的问题);9个问题整改进展顺利(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问题、地表水质环境质量下降问题、稀土开采生态破坏问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废去向不明或处置不规范问题、吉埠上堡稀土矿整治问题、环境违法行为较为普遍问题、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16个信访件基本处理到位,完成率100%

1、畜禽养殖集中整治问题。关于市委办公厅第26期《督查专报》通报我区对辖区内猪场整改情况掌握不准的问题。我区加强了对我区畜禽养殖整改力度,截至目前,我区完成禁养区内养猪场调查评估421家,已签关停协议411家,完成97.62%;已关停261家,完成62%

2、吉埠上堡稀土矿整治问题。市委办公厅第26期《督查专报》通报我区吉埠矿区周边场地还未复绿问题。我区吉埠上堡稀土矿治理现场复查。该场地治理属于我区2017年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内容,该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已经区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招投标方案。目前吉埠上堡稀土矿已关停取缔,有关生产设施、生活设施已撤除,人员已撤离,已全面清理、拆除厂房,工艺池已捣毁或回填,所有管道线路及机械设备已清除,现场已清理完毕,正在开展场地复绿。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整改问题。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老厂)目前设备简陋老化,厂容厂貌极差,很难整改到位,只有实行停产,88日已正式停产,医疗废物转移至吉安市集中处置。易地技改项目厂房地基已完工,钢屋架完成安装验收,主体设备已入场安装,正在试生产。

4、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问题。虽然我区城区空气质量在逐步改善,但总体来看,1-8月,我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70.9μg/m3,仅达到了年度考核目标70μg/m3边界,年底的气象条件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形势更加严峻。根据市环保委的部署,我区在剩下的4个月内每个月PM10浓度平均值将控制在59μg/m3以内,确保完成2017 年的考核目标。目前,城区正在开展“四尘三烟三气”综合整治,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

5、储潭和桃江江口、平江江口断面水质问题。8月平江江口、储潭断面水质监测显示总磷、氨氮指标均达到Ⅱ类水质,水质有明显改善。

6、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制定了改造方案,已经选址,正在进行设计,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四)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建设

2013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生态乡镇创建成效显著。赣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共征求三次意见,20167月召开了第一次红线区划征求意见会,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参加了会议,通过三次征求意见,城建、国土、水利、交通、地矿等部门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并及时上报省环科院,20178月我局召集了区相关部门到省厅参加《赣县区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方案》两次对接会,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参加了对接会,并且提前和省厅沟通,目前基本划定了《赣县生态红线保护区划》,全区生态红线划分总面积948.84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31.71%2013-2016年已成功命名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13个,市级生态村160个。力争在2017年全部达到或超过省级生态县验收建设指标,推动创建省级生态县。

(五)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1、加快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我局已向省环境监察局提交了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申报材料,环境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已采购完毕,现已全部配套到位 。

2、赣县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共设有两个监测站点,分别是赣县区卫计委监测点和赣县区职业中专学校监测点。其中,赣县区卫计委监测站点已于2016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于2017326日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赣县区职业中专学校监测站点已建设完成,仪器处于试运行阶段,还未与省、市联网。

(六)环保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2015年赣州市3个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我县是赣县南塘镇、五云镇,其中赣县南塘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66万,五云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723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目前,五云镇五云圩镇、刘屋坳、星星组、夏潭村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已全部完工,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已完成,实现了全覆盖;南塘镇圩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清溪、黄屋、大都、船埠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完工并投入运行,都口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80%(因征地未完成),垃圾填埋场环保改造正在施工,垃圾中转站正在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已完成,实现了全覆盖。

22014年以来,我区争取了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9个,总投资1235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8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4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23.1;已拨付项目单位中央资金6756万元,已支出中央资金681万元(占已到位资金的8.3%);未拨付到项目单位中央资金1425万元,尚在区财政。目前,已完成的项目3个,等待市里竣工验收项目1个,已开展前期工作项目2个,在建项目4个。

(七)严格落实环保审批制度

1、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予以否决。今年拒绝了有意向投资的涉及电镀、化工项目10个。

2、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日常管理。认真核实环评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对没有环评资质或经上级环保部门通报取消或暂停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实行更严格的环评监督制度、技术审查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

3、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作用,积极发挥规划环评的调控机制。2017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2个,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84个,环保意见函33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个。

(八)深入开展党的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

1、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与股室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级责任与要求。

2、制定并实施了《赣县区环境保护局落实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规范了全局干部职工下企业、下乡工作纪律,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工作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

3、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个专题学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较慢,红金四期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但是由于纳管企业排水量不足,至今还未投入运营。南塘、江口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量不能满足设计规模,影响正常运行。

2、稀土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度缓慢。我区是赣州市的一个重要稀土矿区,由于矿山管理技术落后,矿产资源长期过度无序开发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

3、网格化环境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薄弱,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有待进一步拓展;执法用车无法保障,特别是公车改革后环保部门没有列入行政执法序列,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已全部上交,给执法人员调查办案、处理投诉、监察监测等带来较大困难。

4、环保意识有待增强。由于环保宣传教育乏力,绝大多数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识还不深入,只停留在清洁卫生层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相关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日常协调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大环保的管理机制,影响了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1、重拳治理大气污染。严格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四尘三烟三气”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四尘、三烟、三气”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天候监控并通报空气质量情况,确保PM10浓度平均值控制在59μg/m3以内。

2、铁腕整治水污染。杜绝在赣江(赣县区段)、贡江、桃江水域新建污染严重的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和活动,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对沿线涉水企业加大监测频次,全程掌握涉水企业排放状况。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和非法倾倒等行为,有序推进贡江、桃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3、加快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继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做到建成区全覆盖,确保污水收得进、送得到污水处理厂,确保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8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企业入园进区,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工业企业,实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4、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力度。一是加快关停拆除禁养区剩余的160家养猪场,确保9月前全部关停拆除到位。二是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调查评估、协议签订、公示、验收确认、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区整治办核查小组深入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对关停拆除工程量及补偿资金进行复核验收,同时加快政策兑现,对关停拆除补偿一月一验收一兑现。

5、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易地技改项目建成和投运。加快五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易地技改项目工程进度,完成主体设备安装验收,910日投入试运营。加快推进原厂搬迁后污染场地修复,12月底前开展场地风险评估工作。

6、抓好稀土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加快我区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度,尽快开展吉埠矿区周边场地复绿工程,巩固我区废弃稀土矿山0.050108平方公里治理成果,对已种植树木进行维护,死树补种。

7、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防、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对环境危险大、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信访投诉等重点问题,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公安机关等手段和措施,及时制止,严厉惩处,强力震撼。

8、巩固信访处理成果。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21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一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9、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继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对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严重、“散乱污”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乡镇(园区),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10、加紧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按照《赣县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资料汇编》要求,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所有整改资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归档到位。确保老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不再发生新问题。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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