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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第一季度 “十大硬仗”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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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市环保局《2017年赣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十大硬仗”实施方案》,我局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扎实开展了十大硬仗。截至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开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十大硬仗”总体情况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召开了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针对市局“十大硬仗”实施方案布置了有关任务,要求制定出我局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

2、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工作“十大硬仗”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领导和各股室责任人以高度重视的态度,制定出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

3、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在“十大硬仗”实施过程中,要求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做总结。在工作落实的过程中,要实现督查常态化、总结经常化。

二、“十大硬仗”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空气环境质量提升。一是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第一季度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5辆;二是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我局每周派员到现场检查工况法检测线运行情况,确保检测机构工况法检测线运行正常运行;三是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力度。2月,我区对赣州市泰普化学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生产期间有“跑、冒、滴、漏”现象,责令停产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四是加强燃煤锅炉整治。截至目前,全区已煤改气(电)锅炉35台(其中,煤改气锅炉29台,煤改电锅炉6台),正在实施煤改气(电)企业8家。五是加强扬尘、餐饮油烟整治。区环保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成立大气巡查小组,对城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现场检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施工地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取缔15家露天烧烤。

(二)狠抓水环境质量提升。一是有力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具体包括具体包括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确保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近几年没有发生水污染事故,饮用水水质情况期向社会公布;有序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我局会同区水利局在各乡镇开展饮用水源地调查和日供水1000吨(含)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制定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并且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对2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1个取水口进行了水质监测,同时正在编制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报请市政府批准。待批准后实施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规范化整治,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二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深入开展造纸、污水处理厂、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开始了专项整治,红金工业园四期1.5万吨/日工业污水厂已建成;部分配套管网正在完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尚未验收。我局已对该处理厂下达了《要求限期对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验收的通知》。三是制定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会同区农粮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情况。四是加强流域综合整治。目前,正在申报《赣县区桃江贡江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方案》。

(三)狠抓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启动重金属污染调查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时上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更新名单;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全覆盖现场检查和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督促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及赣州市海龙钨钼有限公司等企业整改三是加快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易地技改项目已完成征地、立项、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确保201710月前建成投运。

(四)狠抓环境监管执法。一是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基本能合理运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手段和措施;每月能按时报送《〈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执行情况》6张月报表,查处的重点案件能及时公开;继续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17.4.7报送了报表)。二是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并将辖区117家污染源列为随机抽查对象;按要求在系统中每季度抽选2家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现场监察;一季度共抽查22家一般排污单位数量,并开展现场监察;对存在问题的10家企业并在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每月对辖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至少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并规范制作《现场检查(勘查)笔录》或《调查询问笔录》;每季末按时报送相关检查表格;在规定的2小时内对“赣州市污染源监控平台”发布的报警督办单按要求处理到位,并上报处理结果。四是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乡镇换届网格负责人出现较大变动后,赣县区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管乡镇网格划分方案进行更新;当地政府未保障环保网格经费及物资;通过网格单元发现环保问题数量占辖区发现环保问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各网格单元解决环保问题数量占辖区解决环保问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五是加快完善环境守法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超标、超总量、偷排等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界群众投诉和上级转办的环境污染投诉79件。其中,通过12369热线及局投诉电话52件,市环保局转办7件,区信访局转办6件,区委区政府网络回复5件,微信平台9件,处理率达100%,办结100%。

(五)狠抓生态示范建设。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20153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赣县南塘镇、五云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目前污水处理点正在建设中;重点村庄污水处理试点选点南塘大都村,目前正在建设中;“十三五”规划贫困村目前在整治实施中。二是生态创建工作加快落实。2017年计划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4个,市级生态村28个。截至目前,已有12个乡镇完成生态乡镇规划编制。

(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强有力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立大气巡查小组,对城区空气质量进行巡查,确保2017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环保部、省环保厅下达的目标值。二是有效控制断面水氨氮浓度。区政府深入开展工业、生活、农村水污染整治,确保20176月底前2个总磷浓度上升断面和1个氨氮浓度上升断面得到有效控制,浓度有所下降。 三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督促涉危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督察要求,完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整改。加大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整改力度,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加快推进医废处置易地技改搬迁工作

(七)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是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污染治理项目。2014年以来,我区争取了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9个,总投资1245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76万元,地方配套4277.1万元。目前,已完成的项目1个,等待市里竣工验收项目2个,已完成和正在招投标及开展前期工作项目6个。二是2014年以前重金属项目。由于在同一地方,我区2014年赣县矿山开发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项目(一期)与2015年赣县矿山开发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项目(二期)一并采用EPC总承包,目前该项目已签约并进场开工,但因前期中标结果发生争议,签约比原定时间推后了2个月,无法保证该项目在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016年度项目已向区政府请示明确项目法人单位。

(八)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快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我局已提交向省环境监察局提交了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申报材料,环境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已采购完毕,部分设备已于2月底到位并配套,部分终端设备尚未到位。二是赣县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共设有两个监测站点,分别是赣县区卫计委监测点和赣县区职业中专学校监测点。其中,赣县区卫计委监测站点已于2016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于2017326日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赣县区职业中专学校监测站点建设正在启动,下一步将进入挂网招投标阶段。

(九)环保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硬仗有序推进。一是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我局积极参与区商务局组织的招商引资项目联合评审会,对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予以否决。今年拒绝了有意向投资的涉及电镀、化工的2家企业。二是用心做好我区重点工程项目的选址向导和环保政策指导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进度。积极跟踪和服务赣州陈展木工机械有限公司、赣州珐玛珈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等重点工程在选址、环评执行标准、总量等环保政策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 三是强化已审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事中监管内容:检查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开展情况,竣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实施情况,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以及环保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事后监管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环境影响后评价情况以及后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日常管理。认真核实环评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对没有环评资质或经上级环保部门通报取消或暂停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实行更严格的环评监督制度、技术审查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通过积极引导,促进环评技术市场的建立,从而规范环评竞争,建立有序的管理秩序,逐步实现环评工作市场化、规范化、科学化。五是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作用,积极发挥规划环评的调控机制。坚持规划环评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严格执行统一的产业布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按照环评规划要求,对工艺落后、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不当、群众反映强烈、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否决和劝退,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六是加快落实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审核实施。我区列入江西省2016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共2家,分别是赣州菊隆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目前,两家企业都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提交审核。

(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硬仗持续推进。一是重点推进国家工业园区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服务,最大限度缩短环评审批实现,要求报告书和报告表分别在5个和3个工作日内办结,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2017年开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大大缩短审批时限。全力服务好六大攻坚战,对六大攻坚战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提前介入,实行特事特办。二是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赣县区卫计委监测站点已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开展大气、集中式饮用水常规性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三是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超标、超总量、偷排等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较慢,红金四期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但是由于纳管企业排水量不足,至今还未投入运营。南塘、江口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量不能满足设计规模,影响正常运行。

(二)稀土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度缓慢。我区是赣州市的一个重要稀土矿区,由于矿山管理技术落后,矿产资源长期过度无序开发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薄弱,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有待进一步拓展;执法用车无法保障,特别是公车改革后环保部门没有列入行政执法序列,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已全部上交,给执法人员调查办案、处理投诉、监察监测等带来较大困难。

(四)环保意识有待增强。由于环保宣传教育乏力,绝大多数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识还不深入,只停留在清洁卫生层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相关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日常协调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大环保的管理机制,影响了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步打算

(一)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按照《赣州市赣县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履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抓好涉及我区的11个问题整改工作。

(二)持续实施“净空、净水、净土”工程。一是推进“净空”工程。加大实施工业废气治理、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扬尘治理、餐饮油烟等整治力度。二是推进“净水”工程。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狠抓不达标水体整治,有序推进贡江、桃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三是推进“净土”工程。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加快城区污泥无害化项目建设、赣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

(三)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力度。贯彻落实好3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集中整治视频会议精神,4月底前完成禁养区的畜禽养殖调查摸底工作,6月底前制定“十三五”畜禽养殖规划和“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9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工作。

(四)抓好稀土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加快稀土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进度。责成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重点做好尾气收集利用处理站建设,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

(五)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行动。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21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一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后督察,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加大环境污染纠纷化解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六)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围绕全区环保工作重点,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典型、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典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创建典型。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教育,将农村环境教育纳入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意识。

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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