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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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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保工作目标:以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倒逼机制和先导作用,充分运用环评手段,有效限制“两高一资”和简单重复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环保目标责任制继续落实,污染整治工作不断深入,重点行业和区域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空气质量保持良好,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环保能力建设有新的突破。

2017年环保工作重点:

    (一)以严格落实为目标,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1、严格标准,按照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用水指标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全面完成赣州市政府下达的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预计2017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6年减少1%,氨氮、氮氧化物减排量比2016年减少1.5%

2、严格把关,做好排污许可证办理。认真审核各排污单位提供的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各排污单位不断完善其环境保护工作,使排污单位在软件和硬件上达到不超过核定的排污总量的要求,禁止超标准和超总量排污;督促减排企业完善污染物减排工程的运行管理以及新上治理工程,监督减排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3、严抓减排,加大农业源减排项目监管力度,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确保减排效益长期发挥;协助市环保局监督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机组超低排放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减排工作;配合红金工业园管委会推动工业园4期工业污水处理厂早日投运,提升红金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水平,减少工业园区的污染排放。

4、严抓落实,继续实施“净空、净水、净土”工程。加快落实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工作,争取在2017年提前完成20162017两年淘汰1826辆老旧黄标车的任务目标。

    (二)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污染防治

1、完善企业环保等级评定办法,深入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环保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实施行政处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污染防治资金等的依据。

2、积极打造环境管理放心行业,针对各行业具体问题,推出针对性整治措施,制订“一厂一档”“一厂一策”的综合整治方案,科学开展专项整治。引导服务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举办相应的工作培训班,让更多的企业了解这项和支持环保工作,实现由“强制性”向“自愿性”的转变。

3、加快推进赣县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建设,争取在2017年投入运行。

4、深化环境监察范围、内容和时段的全覆盖,现场检查范围覆盖所有排污企业、抽查范围覆盖所有乡镇,检查内容包括从建设项目管理、固废污染源到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等各个方面。继续抓好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确保全县涉源单位持证率达100%

5、抓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加快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100%

6、在控制源头污染上实现突破。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以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抓好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工业企业类建设项目整治工作,加大力度,分类施策,坚持“验收通过一批、整改验收一批、关停并转一批”,逐步扫清历史欠账,把环保工作由重审批轻监管向重监管轻审批转变。严格准入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三)以敢于担责为抓手,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1、在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管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基本实现全区污染源监管“全覆盖”。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深入推进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贯彻落实,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运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手段和措施。力争2017年违法典型案件在数量质量上有新突破。

2、继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对2016年排查的赣江(赣县段)186家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20176月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予以取缔。对限养区和可养区现有养殖场,依法按程序完善审批手续,建好防污设施和防疫设施;对达不到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养猪殖,依法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达不到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的养猪殖,确保赣江(赣县段)水质达标。

    (四)以生态创建为突破,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助推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的通知》(赣府发〔201630号),落实全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

      2、进一步推进环保网格化建设。按照网格化建设方案,积极推动二级网格(县级)、三级网格(乡镇)平台建设,争取在人员配备、设备购置、软件建设等方面达到市里要求。积极抓好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继续完善集环境监控、安全防控、应急指挥、移动执法等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3、积极主动对接上级环保部门,加强联系沟通相关乡镇,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文明示范工作。2017年申报2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

4、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力争国家一般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以上。

    (五)以提升效能为举措,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杜绝在赣江(赣县段)、贡江、桃江水域新建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和活动,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继续加大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非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容量为依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编制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积极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行过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试点,挑选部分过境断面水质不稳定,对饮用水安全造成一定安全隐患的,要求其安装过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实行24小时实时、连续、在线监控,并逐步辐射至全区范围内,实现与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实现数据共享,保障全区水质安全。

2、加紧跟踪对接生态环境部落实“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政策项目,加快推进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

     3、继续抓好2015年南塘镇、五云镇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验收工作。

    (六)以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为平台,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

     1、在解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上实现突破。充分利用好环保纠纷调解委员会平台,牢固树立“群众权益无小事”的观念,要以化解环境信访积案和突出环境信访问题为重点,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行“一访二走三邀四联五督”的环境信访“五步”工作法(一访信访人,二走企业,三邀环保专家,四联相关村社,五督企业整改),做到环境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群众投诉及上访的,严格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对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群众信访及直接涉及群众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接访、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快查快结。

2、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调处,确保环境信访件件有着落,尽量将各种环境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施领导接访和包案、环境信访工作例会、月度分析通报考核等三项制度,强化源头排查有效控制、疑难信访挂牌督办、信息预警、应急预案和内部管理培训考核等措施,定期组织环保圆桌对话,有效推进环境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基本实现“一控两降两提高”(控制信访总量、越级及重复信访量下降、结案率和满意率提高)的目标。

    (七)以强化监督为手段,营造公众参与浓厚氛围

     1、以绿色系列创建为抓手,通过生态读本、宣讲团等形式把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基层。大力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保企业、环境教育基地。

2、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治观念。举行各类环保公众参与活动,出台政策大力扶持民间环保组织。

3、注重加强污染事故防范的宣传工作。面向企业和群众广泛宣传环境突发事件的报告、信息传递及救护等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

    (八)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基础能力建设。成立专门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应急能力队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环境应急中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对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境监测中心,加强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现场监察设备及车辆,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环境监察办公用房,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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