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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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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围绕环境执法、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等工作,结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

根据县政府年初下达的《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字[2015])50号的要求,改进监察方式,按乡镇分片实行环境巡查及大检查的责任制。指定专人对对全县污染源进行一次大排查并建立污染源“一厂一档”信息系统,为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环保监管网格划分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重点行业火电、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污水处理、畜禽养殖、食品加工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及已办理环评手续企业的117家企业建立了一厂一档电子信息。2015年共排查企业225家,清理违规违法建设项目43家,关闭违法企业5家,下达整改52份,共出动执法人数465人次。在全县19乡镇、3个工业园小区、276个行政村和14个社区居委会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镇)、村三级环境保护监管网格,每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由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担任,并配备工作人员承担网格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共接到各界群众投诉和上级转办的环境污染投诉295件,其中市环保局转办的29件,县信访局转办的63件,县委县政府网络回复的36件,“96333”三送办转办的9件,本局接到的来信来访158件。处理率达100%.

对未进行环评审批的赣县格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处罚,处罚金额38.3万元人民币。对多年来无法审批的赣州鸿毅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关停取缔,并上报县政府。对重金属、氨氮严重超标的赣县世瑞新材料有限公司(APT厂)下达了《 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完善污水治理设施。督促仍未整改到位的赣州市南环稀土综合冶炼有限公司继续停产治理。根据市环保局的要求,督促久试不验、COD严重超标的赣州菊隆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并移交赣县公安局。对赣县格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施了5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赣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江西宝宝乐畜牧有限公司、赣县宝兴米业有限公司、国能赣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和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等5家有违法行为企业的下达了整改;对赣县世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婆地钨锌多金属矿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并停产到位。对自动监控在线设施发现问题的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国能赣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和赣州市海龙有限公司等企业下达了整改。目前,除赣县世瑞新材料有限公司(APT厂)、赣县世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婆地钨锌多金属矿、赣州菊隆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整改到位外,其它企业都已整改到位。

(二)大力开展污染源监管工作

对国控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现场检查,包括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源废水在线设施运行情况等内容,对发现问题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7月底至8月底,对红排工业小区的涉及“一厂一管”的企业进行了大排查,排查中发现企业普遍存在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跑冒滴漏现象。个别企业存在利用雨水沟偷排现象,暂未发现利用暗管偷排和其它规避监管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疑似暗管进行了拆除。对发现问题重点源共下过整改通知10份,下达停产治理通知2份,都整改到位。

(三)严格把关建设项目

在全县范围开展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建设项目逐一开展了摸底调查,重点对未批先建、久试不验和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经过摸底调查,共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3家。对未批先建项目下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督办通知书,未验生产项目下发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催办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和限期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2015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80个,其中报告书1个,报告表16个,登记表63个,环保意见函39份;共受理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项目40个,并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方面一一告知建设单位,目前已验收36个。在全县招商引资初审会上,我局敢于担当,否决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招商引资项目20多个,婉拒重污染项目30多个,从源头上减少了新污染源产生。

    (四)加快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县积极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

一是对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我县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和2#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国家环保部均已经认定;我县工业污水处理厂由于建设投资方的变更导致建设滞后,目前还未投运;我县城镇污水处理率87%,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理率100%,无再生水回用;我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率已达85%。严格核定县内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有效控制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及时为企业办理总量指标确认工作,保证我县重点企业、项目的有序正常建设。2015年我县污染物总量控制确认书共出具14份,其中:化学需氧量分配量为9.82吨,氨氮分配量为1.812吨,二氧化硫分配量为27.082吨,氮氧化物分配量为26.605吨。我县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余量是:化学需氧量1516.181吨,氨氮451.154吨,二氧化硫913.013吨,氮氧化物1792.511吨。

二是县政府下发《赣县2015年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减排项目18个,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3个,工业废水治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4个,农业源养殖废弃物治理减排项目9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业企业停产关闭项目各1个。目前,污染减排工作已基本完成,等待环保部的核查核算;赣州鸿毅实业有限公司关闭到位;县城生活污水管网扩建已投资约650万元完善城南片区污水管网4.3公里。目前,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95%以上,有效降低了生活污水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减少了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三是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对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适当修改,规范并简化了办证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企业满意度。2015年我局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8件,其中换发证29件、新办证9件。

    (五)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造特色亮点工程

    一是全力推进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为扎实开展赣县城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PM2.5)行动,有效治理工业园区的煤烟型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我县从2013年底开始举全县之力实施工业园区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分二批实施,其中第一批为红金工业园24家“煤改气”企业,第二批为洋塘工业园11家“煤改气”企业。通过政府主导、疏堵结合、政企联动、合力推进等措施,目前全县35家企业“煤改气”工业锅炉已完成25家。根据核查核算,到年底全面完成“煤改气”后,我县将减少排放二氧化硫600多吨、氮氧化物400多吨、烟尘400多吨。

二是大力推进工业园酸雾治理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酸雾治理工作,2015年上半年赣县环保局对所有稀土企业下达了收集治理稀土萃取车间无组织排放盐酸雾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县6家稀土企有5家业完成无组织排放盐酸雾的治理。对未收集治理的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实施限期治理,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治。通过实施“煤改气”和酸雾治理两大工程,明显改善了空气质量,打开了绿色崛起新局面

    三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我县严格按照赣州市《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要求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任务数为167辆,截止12月18日已完成163辆,预计12月底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四是推进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根据赣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四家民营加油站治理进度核实,要求于2015年年底前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六)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

创建省级生态县成效显著,今年成功命名市级生态村58个。《赣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已通过省专家组评审,并报请县人大批准实施;已编制了8个乡镇的生态建设规划,并通过省专家组评审,现已批准实施。南塘镇、湖江镇已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今年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污染减排任务异常艰巨

全县污染物存量基数小、底子薄,而新增量因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居高不下,加之减排指标增加和减排范围扩大,减排潜力不足,主要污染物减排难度进一步增大,重金属减排任务更加艰巨。

(二)项目违规问题仍然存在

虽然通过加强建设项目环境执法管理,在项目环评审批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不合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未批先建、未批先试、久试不验等问题暂时还没有妥善解决。

(三)环境投诉纠纷压力巨大

我局的环境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信访形势仍然严峻,任务日益繁重。一是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多,而且许多问题不是环保部门一家能解决的,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二是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日显突发性、群体性,尤其是工业园区的环境投诉纠纷量日增。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任务的开局一年,同时也是环境保护工作在“十八大”关于加大生态文明战略的指引下不懈奋斗组织实施之年。围绕全县“四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实现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查处力度。对已按要求完成酸雾吸收塔电表安装和水表分装的企业纳入环境监察日常工作,每月至少一次检查电表、水表使用情况、设施运行情况、药剂用量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酸雾吸收设施运行不正常、仍有投诉的企业,实施加倍处罚;对擅自停用酸雾吸收设施的企业,按最高处罚额度处罚;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未整改或废水仍然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并从重处罚。

(二)强力推动“煤改气”工作。继续做好赣州高新区“煤改气”牵头、协调等工作,加快洋塘工业园“煤改气”工作进程。

(三)落实减排责任,发挥污染减排总量控制作用。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制,督促抓好减排项目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建设和完善中水回用设施,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废水重复利用率,充分发挥减排作用。

(四)加强环评审批,严把水污染防治源头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主要河流沿岸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等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建设。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重点建设项目的情况,并加强后督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各项环保标准,从源头有效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五)严格环境监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流域内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每月对主要河流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控水质变化情况。实行强制淘汰制度,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鼓励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促进水资源梯级利用。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努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六)加强生态保护,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实施《赣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争取上级资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认真组织实施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等水环境项目,切实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七)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水污染防治。以创建省级生态县为载体,突出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积极组织和策划有影响、有实效、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增强全民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意识。

(八)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快推进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加快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确保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人员队伍建设达到国家中部标准,切实提高全县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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