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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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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力推进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新赣县。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情况。2021年,赣县区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3%,同比上升了2.8个百分点,实现了高水平上提升,高质量上改善

2.水环境质量。2021年,赣县梅林、新庙前、潭坑口、平江江口、桃江江口等5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地表水未出现过劣Ⅴ类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标准。

   3、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掌握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推进红金工业园一期10个污染地块、储潭工业园2个污染地块土壤治理和修复,全区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治理任务完成率均达100%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实现全覆盖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

(二)聚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我区先后出台了《赣县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赣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赣州市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赣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年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赣州市赣县区2021年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赣州市赣县区2021年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召开了3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1.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

一是以“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为工作重点,继续削减燃煤污染,深入治理工业污染,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积极推行蒸汽管道供热项目工作,工业园区已在用蒸汽管道供热的企业6家,签约企业18家,在建蒸汽供热管道企业8家。二是加快治理交通领域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查处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20余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违法行为6起,教育整改运输车辆不密闭等行为近200台次。

2.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

一是全面完成乡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衔接结合。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92.74%以上,20212月建成了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并投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2%以上,我区已建成108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40%2021年规划建设34个,已全部开工建设。二是加快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桃源河赣县段已整改到位。三是全力推进赣江干流Ⅱ类水达标治理工作。赣江干流赣县段II类水达标治理问题清单10个,已全部完成治理。20211021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赣江干流达标治理整改10个问题开展了现场核查,全部通过现场核查。

3.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对赣县区26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及其他涉危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0个,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调查2家,查封扣押1家。二是持续加强老旧船舶淘汰报废管理,共计注销不合格客运船舶39艘。三是全力推进污染地块评估与修复工作。赣县区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已上传16个地块进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均按照有关规定正在开展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全力推进红金工业园一期10个污染地块、储潭工业园2个污染地块土壤治理和修复,未发生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全区受污染耕地治理任务6426亩,已完成6426亩,完成100%四是纵深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全区清理生活垃圾8265吨、清理水塘102口、清理沟渠67.85公里、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16吨、清理乱堆乱放2254处、清理乱搭乱建6305平方米、清理残垣断壁423处,辖区内所有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后统一运往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截至目前,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处置赣县区生活垃圾83482吨。

(三)聚焦督察整改和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面。20214月上旬至5月下旬,为切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区召开了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9名区领导任副组长的赣州市赣县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总协调、总联络、总调度,全区抽调了区政府办、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林业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商务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全面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区共接到转办信访件共2027件,总数列全市第7。(其中:属实9件、部分属实15件、基本属实1件、不属实2件),我区行动迅速,坚持边督边改,把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截至目前,全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共计332个,已整改到位293个,整改完成率88.25%,已提交销号台账271个,销号率92.49%

二是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加强。我区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件112起,其中:大气污染52件;水污染44件;噪声污染12件;其他4件,结案率达100%。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案件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查封扣押3起。

三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和《赣州市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对26家重点监管企业及其他涉危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另外还对辖区内废矿物油产生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环境执法检查。为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环境监管力度,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赣市环执法〔20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307户次,立案查处167户。我区启动了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工作机制,全区455家执业医疗机构均与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五是加大帮扶和服务力度,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服务群众接待日活动,持续推进乡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推乡村生态振兴。截至目前,共计接待企业27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0个;组织技术人员对17家企业现场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整改实行“一对一帮扶”;开展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公众设施开放日等宣传活动。切实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工作,共帮扶企业16家,下达帮扶整改通知16份,帮扶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是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和监管工作。我区制定了202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涉及水污染物减排项目3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1个,其中涉及voc3个;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共办理排污许可649家,其中重点管理企业核发23家;简化管理企业核发74家,登记管理企业552家。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回头看"质量审核工作,经审核需限期整改企业17家,已完成限期整改17家。

七是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截至目前,办理了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手续46家,指导企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23家,协助中科三环、永莱宝等项目环评文件通过了省厅、市审批局审批。

八是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建立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强化与相关规划衔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源头预防引领作用,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辖区内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的审查,对环评文件中缺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或分析错误的,不予受理。

九是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完成了各乡镇卫生院核与辐射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完成赣县华能电厂工业伽马射线探伤监督检查;完成赣县国能生物发电厂变压站辐射安全检查及下发环评督办函;按要求组织核技术利用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及防护培训;完成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和更新。

十是加大生态环境监测基础保障工作力度,对平江江口、桃江江口、赣县梅林、新庙前、潭坑口等5个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排查、巡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站运行稳定。对卫健委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及职业中专空气站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职业中专空气站进行运维。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工作,认真收集、整理、归档上级考核评价资料,保证了我区顺利通过国家的考核评价。

(四)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城乡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城区98公里雨污分流全面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招标扩容、城北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完成城乡污水处理、环卫保洁等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乡镇圩镇污水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目前全区涉及建设任务的园区共计应建污水处理厂2个,均已投入运行。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10个乡镇33个行政村34个建设点,基本完成10个,初步验收2个,其余工程量均达80%以上。三是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已建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2座,正在建设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4座,并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6个。

(五)聚焦党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

我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重大事项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召开党组会进行讨论,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七一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讲话精神、省、市、区会议精神,全面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学党史、强党性、办实事、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赣县生态环境局党支部2021年上党课讲故事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局领导讲专题党课,局党员讲红色故事。目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0次,我为群众办实事22件,积极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局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及股室成员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了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各负其责,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化,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质量有待提高。主要涉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问题。

二是环境监测能力需加强。我局技术服务站尚无监测资质,目前已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资质评审申报,预计本月完成评审。

三是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需加快推进。目前我区PM2.5浓度同比出现反弹,主要是受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影响。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自然资源资产必须管环保”要求,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环保督察长效机制。

(二)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认真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暨认真做好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4个问题,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8个问题,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9个问题,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需限期整改完成的28个问题中未完成的4个问题,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需限期整改完成的16个问题中未完成的13个问题及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2个问题等问题的整改。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的精准治理,不断提升治理成效,力争2022年全区PM2.5等指标巩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二是巩固治水成果,补齐治水短板。优化污水管网布局,进一步控源、截污、治废。加强城区水源地保护,加快平江、桃江、赣江流域我区段水环境整治,巩固提升赣江水质,确保赣江水质及各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94%以上。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0%以上。三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全面推进红金一期10个污染地块及储潭2个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工作,实现农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2022年指标任务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数字赋能推动审批服务再升级优化监管与服务,执法与激励措施双管齐下。一是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常态化。将疫情期间实施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转为常态化制度,继续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对已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工业制造项目,实行环评豁免。二是实行环评审批容缺办理。在建设单位申请材料环评文件、承诺书等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请材料有缺陷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告知限时补正材料并先行容缺受理。三是精简环评内容。对在赣州高新区内、环评审批改革负面清单之外的报告书项目,在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相关专题评价要求后,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园区及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

(五)持续推进突出重点专项工作。

一是加强赣县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整合优化现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等要素,布局科学、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

二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多种手段,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是全力推进赣江流域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不断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20226月底前完成11个入河排污口不达标问题(2020年贡江中下游赣县段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中梳理出的问题)整治。

   (六)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一是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在岗位实践中锤炼环保铁军,通过交叉执法、环保大练兵等方式加强实践磨练,在苦干实干中锤炼意志,提升执法水平与能力。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机制,完善形式丰富内容,旨在提升干部职工精准监测能力、监察执法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等,将区生态环境局打造成“学习型,规范化,高水平”机关。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永葆廉洁本色。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带头秉公执法、审慎用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大力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坚决破除“中梗阻”“小鬼难缠”等问题。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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