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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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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赣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因机构改革,人、财、物上收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共有在编人数47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39人,领导班子一正二副。

【下设机构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赣县大队;赣州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赣县技术服务站,均为副科级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完成党上级部门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刘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杨仙大道东延一侧(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

办公室电话0797-4440076

环保投诉举报电话0797-4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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