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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公开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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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环境质量标准。

2、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3、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监测,及时编写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提供监测依据。

4、承担本县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并提供本辖区内需要的其它委托监测服务对本辖区内的污染源实施监督监测;承担本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提供监测数据

5、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质量状况。负责拟定本县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参与编写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有关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对全县大气、水体、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要求,进行监测并综合分析。

2对全县各有关单位、工厂、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性监测和委托监测。

3制定本县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的各项监测任务;

4对本县环境质量评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本底和现状进行监测,对工程项目三同时验收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监测。

三、服务对象

全县各有关单位、工厂、企业等。

四、服务承诺

1、在监测工作中全面贯彻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规范的质量方针,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服务,把公正服务作为行为准则,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工作的诚实性,不受来自行政、商务和财务方面的干扰和不正当压力影响,杜绝见利忘义行为。

2、严格执行监测合同,按规定的或与客户商定的标准或方法监测,依据监测结果按相应的标准来作出评价并按时提交监测报告。 

3、本站对委托方的监测数据和结论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任何人无权向第三方公布和泄漏。 

4、本站及其成员不得从事与监测工作相关的产品开发、生产、技术咨询和经营活动。

5、本站遵守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6、为贯彻公正的监测方针,避免出现可能危害公正性的情况,本站特制定监测人员行为准则,以规范人员的职业行为并接受客户监督。

7、按上级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委托监测费用。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名:谢连法

                           办公电话:0797-4440676

                               机:13970777239

                           从政格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默默无闻奉献。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联络员:谢连法

联系电话:0797-4440676   13970777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