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环保局环境管理股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及验收。
二、服务内容
对建设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服务对象
凡在赣县境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指工业、能源、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广播电视、科研、旅游、市政等建设项目),包括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新、扩、改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引进外资的建设项目。
四、服务承诺
1、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收到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8、4、1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2、建设项目试生产:自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经现场勘查,符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
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资料齐全,8个工作日内予以组织验收。
4、改进工作作风。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5、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联系手机
姓 名:王秀华
办公电话:4440879
联系手机:13766306286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联络员姓名:李军梅
联系电话:1397972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