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 县 统 计 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赣县统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县统计局联系(地址:赣县县政府院内,邮编:341100,电话:4438089)。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201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受理机构和日常信息维护机构,由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并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运行正常。
201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总负责,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领导审核后,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免予收费,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硬件设施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有关功能,建立完善本局信息,不断增加统计政府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