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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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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赣县区统计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攻坚克难,奋发作为,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政领导,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我局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转变观念,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统计业务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推动,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提高思想站位。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及支部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堤坝。广泛开展各领域、多层面的普法宣传活动,织密普法“宣传网”。

(四)经费保障到位。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我局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执法普法等经费的落实。

二、加强立法立规,织密依法统计制度网络

(一)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多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统计监督等相关工作的规章,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可追溯。

(二)坚持不懈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做好工业、投资、服务业、农业等专业定报工作,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依法依规做好“五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审核。加强日常统计数据质量核实核查,通过统计专业抽查、联网直报平台核查、常规数据异动倒查、主要数据匹配性协调性评估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整改,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建立数据质量通报机制。针对数据准确度不够、衔接度不够、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担当作为程度不够的“四不够”情况和统计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三、依法全面履职,筑牢数据质量法治保障

(一)全力以赴完成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按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赣县区统计系统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扎实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重视统计工作和有效防范统计造假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将业务培训作为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采取分级负责,逐级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以重点示范、互联网等方式完成全区统计系统业务培训全覆盖;采取部门牵头、联合培训等方式对部门统计人员开展培训;加强对调查单位和调查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今年先后组织开展工业、农村、投资等专业余次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夯实调查工作基础,从源头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加大考核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督促承担部门统计调查任务的有关部门达到统计工作“五有”标准。在全区建立“县区、部门、乡镇和企业”四位一体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考核机制,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加强统计监督,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对全区130多家联网直报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实现了全区及专业全覆盖。

(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记录,禁止以任何形式影响数据生产过程、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数据核定下返。 扎实推进“放管服”“减政便民”“政务服务”等工作,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统,将统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统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和统计法律知识,对全区统计执法人员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业务培训。

(四)强化统计监督执纪。推进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严肃问责追责。

五、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履职法治化水平

(一)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赣县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报制度等四项制度,加强预警监测,做好统计分析研究和资料提供。

(二)加强统计新闻发布和数据解读。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审批制度,规范统计新闻发布流程,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和解读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经济分析。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区纪委、区巡视巡查工作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一个参加”、“两个约谈”和“三个亲自”的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个参加”、“两个谈话”、“两个汇报”、“三个亲自”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统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聚焦统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着力推进统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七、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要点

2022年赣县区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履责,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区级、乡镇级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薄弱;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业务能力需要提高等问题,亟待加强统计监督,强化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和能力。

赣州市赣县区统计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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