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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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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统计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赣县区委、区人民政府:

2020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听取省、市有关统计法治文件、统计法治会议精神汇报,及时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深入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夯实全区各级统计行业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把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统计系统重大政治任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主动性、自觉性,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确保统计执法监督职责得到全面履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认真开展统计数据造假专项治理。我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专项治理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强化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深入对照统计督察重点内容,围绕重点领域,查漏补缺。

2、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我局行政权力15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所有行政权力清单已在“互联网+监管”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网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做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办事指南等权力事项要素完整准确。

3、加强统计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赣州市赣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区统计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统计执法检查组,赴7家已抽取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3家企业进行了批评通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结合区统计局统计工作实际,根据统计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细化工作岗位,逐层逐级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到每一位干部身上,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逐项逐条对照任务分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及时整改到位。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 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法治观念有待提升。其一,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对统计数据的精确性要求认识不足,不少企业还存在“统计统计、三分统计、七分估计”、“统计就是抓大数”的老观念。其二,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填报数据随意,漏填等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不强,有些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基础不够牢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执法力量短缺。我局执法人员仅有4人,其中3名执法人员年领均在50岁以上,年轻力量严重不足,远远无法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突出法治工作重要地位,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工作的关键作用,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制,由一把手亲抓亲管,层层抓落实。

(一)统一部署重要工作

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

(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定期听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统计普法、执法监督和诚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对上级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带头执行纪律法律

组织领导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班子成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乡镇、企业统计系统的监督管理。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2021年,我们继续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条例》《意见》《办法》《规定》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数据质量、统计能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奋力担当作为,积极主动服务,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深刻领悟,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的认识。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全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及时传达关于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水平。

3.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一要围绕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二要细化职责分工、强化督查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4.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实效。一是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统计“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二是推进完善网上办案机制,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报备工作。

                             赣州市赣县区统计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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