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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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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赣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
  为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我局制定了《赣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赣县卫生局
   2015年9月17日

  赣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
  工作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决定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即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7年底完成赣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工作。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达到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辖区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年度目标
  1.到2015年底,江口卫生院、南塘卫生院、湖江卫生院、茅店卫生院、五云卫生院、储潭卫生院、三溪卫生院要完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到2016年底,田村卫生院、白鹭卫生院、大田卫生院、吉埠卫生院、韩坊卫生院、王母渡卫生院、沙地卫生院要完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到2017年底,其他乡镇卫生院要创造条件完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各乡镇卫生院在完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后,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服务量要逐步达到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30%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1.落实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
  (1)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2)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4)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的,补偿比较同等级医疗机构西医治疗提高10%。
  2.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
  (1)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2)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社区、进农村,让更多患者受益。
  3.制定政府指导价的中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
  按照中医药服务特点,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增设中医特色诊疗项目,调整针灸、推拿、中医正骨、中医药预防保健等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
  4.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5.县局将筹集中医药发展基金,对发展中医药业务较好的卫生院经考核后,按等级给予奖励。
  (二)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到2016年底,完成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2.建立对乡镇卫生院指导帮扶机制。
  县人民医院应设置基层指导科,承担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制度。
  (1)鼓励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并给予适当补助。
  (2)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
  (3)完成上级下达的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任务。
  (4)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农村地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
  2.落实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的帮扶指导。
  县中医医院每年要到对口支援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回医疗、技术培训,并免费接受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进修。
  3.引导中医药人才扎根基层。
  实施面向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非定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4.县卫生局在招聘卫技人员时按一定比例招聘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
  (四)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
  完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的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2.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国家《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国家《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