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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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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文化旅游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和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负责全区重点文化、广播影视、旅游设施规划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规划、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院和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经营及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协调组织“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组织指导对外文化旅游领域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文化旅游领域涉外事务,推动文化走出去;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院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院安全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电影放映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依法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全区印刷业。

(十五)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对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旅馆进行监管指导;负责区内旅行社资质的初审。

(十六)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3 个。编制数 53 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40人;实有在职人数 46 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33人;退休人员 44 人;遗属补助 5 人。

第二部分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区文广新旅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0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2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区文广新旅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0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3%。

   按支出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6.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6万元项目支出140.50万元较上年减少73.31 %,全部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卫生健康支出3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住房保障支出4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6.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74%商品服务支出59.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6%项目支出140.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3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区文广新旅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0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3%。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6.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6万元项目支出140.50万元较上年减少73.31%,全部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6.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6万元、资本性支出140.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9.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2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一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图书馆有一辆图书下乡用车,价值21.24万元;文化馆有一辆舞台流动用车,价值25.64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八)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1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 个,涉及资金

140.5 万元。

1.项目概述:预算项目具体包括文化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工作经费(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稽查)、服务广大读者,满足读者对文化的需求,维护馆内各功能室免费开放正常运行(图书采购经费、免费开放经费)、非遗文化传承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赣区府办抄字【2020】89号等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文广新旅局机关、文化馆、图书馆。

4.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扫黄打非工作经费10万元;文化市场稽查经费9.5万元(机关业务费);图书采购经费100万元(图书馆业务费);免费开放经费16万元 (文化馆和图书馆各8万元);非遗文化传承工作经费5万元(文化馆业务费)。

6.年度绩效目标: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十。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6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项目安排。

公务接待费4.61万元,比上年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增加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第三部分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

本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九)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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