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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2016旅游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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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旅游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就文化旅游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总体情况

我委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这一科学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切实把旅游景区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假日旅游安全、水上安全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等作为检查重点。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检查2次,受理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3家,所有审核上报事项全部材料完善,程序严明,办理及时,没有出现行政反复和争议;其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0起。

二、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注重学习,提升水平。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行政执法实用教程》等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开展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为核心的业务培训,学习旅游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查处违法事件、处理旅游投诉等相关知识,提升执法队员业务工作能力和旅游执法服务水平。

2.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坚持以身作则,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持三个杜绝:杜绝吃拿卡要的腐败行为,杜绝野蛮粗暴的执法方式,杜绝不按程序执法的违规操作。

3.开展检查,督促整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查旅行社、导游和领队、A级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点和星级农家旅馆。今年开展了2次大检查,旅行社经营重点检查旅游广告、旅游合同规范、内部管理及业务经营情况;旅游星级饭店经营重点检查投诉受理制度台帐建立、质监机构人员配备、旅游投诉电话公示等情况。旅游A级景区(点)重点检查旅游景区讲解服务、经营秩序、服务质量、安全警示等。

4.建立平台、公布信息。一是结合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及时在赣县旅游网发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和抽查及处理结果;二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档案,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检查及从严监管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强检查威慑力,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我委制定权责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按照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63项权责清单重新梳理和完善,在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已进行了上报,并在江西政务网进行公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够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科学制订计划。年度计划要与全委工作部署相衔接,紧扣服务质量提升、游客满意度提升、诚信经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突出主题。

2、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即时调整方案。

3、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4、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201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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