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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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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国家政策、法令以及国内贸易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参与研究、拟定市场经济条件下全县商品流通的相关政策,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拟定全县专业商品市场和商品流通的发展计划,规划全县商品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参与管理和协调全县多种经济成份的商品流通活动,促进全县统一、规范、专业化商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三)规范和管理全县餐饮服务行业,拍卖业市场,组织实施烹饪、拍卖等专业人员和队伍的技术培训、考核。

(四)负责全县商品流通的信息统计、整理、分析,并针对县内外市场特点,做好商品流通、产业动态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并提出全县商品流通、商业网点布局和行业发展等战略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改革发展和政策性建议。

(五)承担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六)根据商务内贸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商务行政执法中有重大影响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恶性行政执法事故的查处。贪污及时查处有关商务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办理商务申诉及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有关商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等阶段性工作。

(八)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九)承担全县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和再生资源企业备案登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