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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局赣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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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赣县区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县区林业分局联系(地址:赣县区梅林镇灌樱路行政服务中心中塔五楼,电话:4441854,邮编:34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赣州市林业局赣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无

2.管理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

3.服务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4.结果公开:无

5.执行公开:财政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受理三起网络依申请公开信件,均及时回复

2.受理情况分析:三起依申请公开信件涉及林地林权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4.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无

2.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

3.网站集约化:无独立网站

4.网站监管:无独立网站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总负责,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受理机构和日常信息维护机构,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运行正常。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领导审核后,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涉及政务服务事项改革的顶层设计较少。

2、部分股(室)的主动公开信息意识有待加强。

3、在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的合理性、材料的横向统一性等方面较难推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总体工作一并抓实、抓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工作,

2、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继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3、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和的责任。

4、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重大决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信息探索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利用新媒体手段增强解读新颖性,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理解率

5、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的意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完善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机制。丰富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群众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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