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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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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县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赣县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保障全区救灾、军队、应急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在重大疫情或其它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时,参与区粮食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组织实施,指导区国有粮食企业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2.负责政府各级储备粮库存管理,国家临时存储粮库存管理,确保储存安全、质量良好、数量真实。

3.受区农业和粮食局委托行使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所属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组织实施重组、并购、拍卖、股份制改造等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全区粮食财务工作,监督区国有粮食企业贯彻落实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监管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协调储备粮等政策粮食信贷资金的供应、补贴的结算;负责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负责所属国有粮食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 个,其中:包括赣县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  7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7 人;年末实有人数 56  人,其中在职人员 17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39  ,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567.61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上年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 567.61 万元,较上年增长98.2 %,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粮油事务支出100万元、增加粮油储备支出121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支出60.24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67.61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567.6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67.61 万元,较上年增长98.2  %,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粮油事务支出100万元、增加粮油储备支出121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支出60.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346.61 万元,占61 %;项目支出 221  万元,占  39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7万元,决算数为 567.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83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5.86万元,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48万元,决算数为 6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9%,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3万元,决算数为 4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3%,主要原因是:增加军转干医疗保险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9万元,决算数为 15.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1万元,决算数为 436.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粮油事务支出100万元、增加粮油储备支出121万元及人员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4万元。比2018年减少10.1 万元,降低23.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7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9万元,邮电服务费减少1.46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 万元,决算数为 1.21 万元,完成预算的60.5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9.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 万元,决算数为1.21 万元,完成预算的60.5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9.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安排公务接待减少。本年共接待批次120次,12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6.61

(一)工资福利支出 247.8 万元,较2018年增加50.42  万元,增长25.54 %,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1.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5.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3.44 万元,较2018年减少 10.1 万元,下降23.2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7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9万元,邮电服务费减少1.4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5.37万元,较2018年增加19.92 万元,增长30.47 %,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补助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 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本部门2019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安排,年末也无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区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赣县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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