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县办字[2019]1号)赣县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牧渔业、粮食流通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农业和粮食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组织科研活动、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责任;制定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猪、肉牛等畜禽屠宰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和清洁工程等有关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编制数185 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全额事业编制98人,其他事业57人。实有人数216人,其中:在职人数154人,包括行政人数27 人、全额事业人数70 人;其他事业57人,退休人数 50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6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5.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区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565.1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38.7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19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59万元;项目支出1226.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81 %,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7.81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4 %,农林水事务支出2249.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7 %住房保障支出78.3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5 %,
卫生健康支出69.39,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1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赣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2565.10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具体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4 %,农林水事务支出2249.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7 %住房保障支出78.3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5 %,卫生健康支出69.39,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1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赣县区农业农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赣县区农业农村局公用经费共计164.46万元。其中:办公费14.03万元、 水电费2万元、 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10万元、福利费8.82万元、印刷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25.67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其他交通补贴17.9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赣县区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6.6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出境0元。
公务接待费25.67万元,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了内部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了内部管理。
第三部分 赣县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