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20〕109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发亮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赣县干字〔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发亮同志任区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区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所长职务; 刘娟同志任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人胜同志任区档案馆(地方志办公室)馆长(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黄若涛同志任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萍同志任区港航管理所所长; 钟显佺同志任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区“三送”信息与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曾晖同志不再担任区“三送”信息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发明同志不再担任区地名办主任职务; 刘梯清同志不再担任区港航管理所所长职务; 胡承炜同志不再担任茅店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占辉同志不再担任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院院长职务。
2020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