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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赣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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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农字〔202313


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赣县区农产品质量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赣州市赣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215

2023年赣州市赣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宣传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充分发挥巡检宝高效、便捷的优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构建多元化农产品供给体系,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切实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落实法律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经销商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将“二品一标”获证主体纳入发证范围

2.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升到政府层面,由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通过强化考核、约谈通报等方式,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3.履行监管责任。按照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理。坚持源头治理,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制度,落实“三控”(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要求。加强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二、提升监管效能

4.优化评价规则。全面推行智慧巡检,依托巡检宝建模,按照生产品种、上市时间以及快速检测、网格化巡检等批次要求,形成区、乡巡检抽检计划清单。

5.建立衔接机制。落实监管名录管理制度,压实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推进“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具模式,落实合格证“四必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闭环管理。探索形成基地农产品出具合格证准出,市场凭农产品合格证准入,农产品经营者索证验证管理机制。

6.完善信用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主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其他部门实行金融信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化管理。探索实行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评优评先、示范创建等挂钩机制。

三、完善检测体系

7.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第一、技术至上”理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才引进、教育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加快优化区、乡两级检测人员学历、技术职称、专业结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有毒有害津贴制度,保持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队伍基本稳定。择优向省级推荐一批扎根基层的“农安卫士”。

8.明确职能定位。落实“县定量、乡速测、企业自检”职能定位。区级机构重点开展本区域内农产品日常性检测、执法性检测、巡查巡检以及对乡镇机构提供技术指导等;乡镇机构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巡检力度,提供快速检测和合格证开具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安排检测项目,配合抽检工作。

9.提高技术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加能力测试或检测技能竞赛等方式,持续提升检测水平。推广使用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检测方法。督促指导“二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建设企业自检室,根据企业实际配备检测员。

    四、强化风险管控

10.深化风险评估。抓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建立通报会商机制,通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发送监测情况通报等方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互通。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食品风险会商机制,根据要求进行风险研判,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的“靶向性”。

    11.加大执法力度。广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持续开展对生产主体的监督抽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飞行检查、暗访暗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到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有案必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12.强化应急处置。防范潜在的风险隐患,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发挥“12316”农业公益服务热线作用,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应急值守工作,对负面舆情和突发事件做到快报、快核、快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五、加速扩面增量

13.增加产品数量。坚持“稳住存量、挖掘潜力、培育增量”原则,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到2023年底,全区新增绿色有机农产品35个,全区有效期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达到70个。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资源,加快发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023年新收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2个。

14.扩大基地规模。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打造市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15.强化品牌宣传。坚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赣南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标准化基地、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宣传力度

    附件:2023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3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有效期内绿色有机农产品(个)

快检任务数(批次)

新创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个)

新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个)

省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备案主体(个)

承诺达标合格证发放主体(个)

备案主体“四必链”完成率

1

茅店镇

4

200

1

8

8

100%

2

江口镇

4

200

8

8

100%

3

石芫乡

4

200

8

8

100%

4

吉埠镇

4

200

1

8

8

100%

5

南塘镇

4

200

8

8

100%

6

三溪乡

4

200

8

8

100%

7

田村镇

4

200

8

8

100%

8

白鹭乡

4

200

8

8

100%

9

大田乡

4

200

1

8

8

100%

10

长洛乡

4

200

8

8

100%

11

大埠乡

4

200

8

8

100%

12

储潭镇

4

200

8

8

100%

13

五云镇

4

200

8

8

100%

14

沙地镇

4

200

8

8

100%

15

王母渡镇

4

200

8

8

100%

16

湖江镇

4

200

8

8

100%

17

韩坊镇

4

200

8

8

100%

18

阳埠乡

4

200

8

8

100%

19

梅林镇

200

1

1

100%

合计

72

3800

2

1

145

145

100%

备注:“四必链”是指“区块链溯源+合格证”企业信息、农事记录、检测结果、巡检报告。


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2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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