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蔬菜生产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蔬菜生产、搞活蔬菜流通和保障城市居民菜篮子供应的方针和政策,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研究制订全县蔬菜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二)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对全县蔬菜生产、流通、加工进行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做好内外调剂,确保产销平衡。
(三)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编制全县蔬菜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蔬菜产业结构调整。负责蔬菜规划基地的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
(四)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全县蔬菜生产、经营、加工管理,制订年度性蔬菜产销计划、技术措施。
(五)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组织、监督国家制定的有关蔬菜法规及地方性蔬菜法规、行业标准的实施;拟定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无公害蔬菜产品的监测与检验,具体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六)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组织蔬菜产业化经营,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蔬菜市场;参与蔬菜市场建设,培植蔬菜加工龙头企业、营销组织和民间协会;负责制定和发放《蔬菜运输绿色通行证》,并协同有关部门参与管理“蔬菜运输绿色通道”日常事务。
(七)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工作。
(八)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全县蔬菜科技推广工作和蔬菜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蔬菜生产、科研、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九)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兴菜发展规划;承担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协作攻关项目,推广蔬菜方面的科技进步奖项目。
(十)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研究蔬菜生产动态、市场动向,发布产销信息,为县委、县政府以及生产、流通、加工各环节上的经营者决策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参与全县蔬菜信息资源管理。
(十一)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蔬菜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蔬菜种子进行鉴定、评估和检验;参与重大蔬菜种子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制止假冒伪劣菜种坑农害农行为。
(十二)承办县农业和粮食局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