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经济作物生产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农村经济作物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制订全县烟草、甜叶菊等经济作物生产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意见。
(二)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对产区乡镇的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开展技术指导,搞好技术培训,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负责全县烟草、甜叶菊、席草、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三)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抓好示范点,以强有力的技术推广措施取得经验和成果,以指导经济作物生产正常发展。
(四)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协调与有关部门及乡镇之间的关系,共同搞好全县经济作物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工作。
(五)协助县农业和粮食局抓好烟技、菊技队伍的政治与业务学习。
(六)完成县农业和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