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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水利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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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水利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赣政办字[2013]17号《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4441730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关注民情民意,积极推进水利公开工作,水利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逐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断显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形成从文件信息的审签到公开之间的紧密衔接,以保证可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相关责任人员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多次组织各股室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水利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目前,我局政府信息梳理发布工作正在进行,局内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等信息于网上及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两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单位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查询服务;二是通过信息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2012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公开信息数: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278条。

  ()公开信息分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

  ()公开主要内容: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78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公开目录1条,领导信息6条,法规文件95条,工作动态174条,年度报告1条。

  ()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有时不够准确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