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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水土保持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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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水土保持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赣县区水土保持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县区水土保持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县区水土保持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县区水土保持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全区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组织全区水土保持重点流域治理,引进、推广、总结本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措施、管理经验;

2、编制全区水保资金使用计划,组织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各项资金使用状况;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赣州市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水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开展水土流失勘测、普查,组织全区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并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 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4.负责全区水保事业经费的计划、使用,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区水保项目立项、实施的监察、审计、监督;

5.负责全区水保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抓好水保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的审批权、监督权和收费权。

6.负责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水保案件,处理、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做好水土保持防治费和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

7.负责以小流域为单位的综合治理开发,编写治理规划报告,落实治理开发项目、措施。抓好水保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负责全区农村:“四荒”资源开发治理工作;

8.负责指导国营、集体水保站及水保基地(场)的经营管理、技术服务,搞好水保多种经营;

9.完成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日常工作、区人民政府和 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 个。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20 人;实有在职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18 人、临时聘用人员 4 人;退休人员 15 人;遗属补助 3 人。

第二部分赣县区水土保持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赣州市赣县区水土保持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198.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8.37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区水土保持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8.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37 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6.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赣县区水土保持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 %。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58.21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11万元,津贴补贴30.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0 万元,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赣州市赣县区水土保持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5.16 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随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也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158.21万元, 较上年增加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7万元, 较上年减少3.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01万元, 较上年减少0.9%,住房公积金18.18万元, 较上年增加34.6%,退休费15.0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8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1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八)赣县区水土保持局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1.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溪鹭片区位于赣县区三溪乡、白鹭乡和沙地镇,包括寨九坳、下浓、古茂、山头、里龙、吉塘、桃溪、上塘、洞田、官村、白鹭、林头、新田等十三个行政村。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 1054.01 万元,单位治理面积投资 52.52 万元/km²,其中:工程措施费 683.02 万元,林草措施费 231.54 万元,封禁治理措施费65.90 万元,独立费用 73.54 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投入和群众自筹,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740.00 万元,省级配套 222.00 元,群众自筹 92.01 万元。

   2)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有关要求,细化近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目标任务,有序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赣县区 2021 年计划新开工溪鹭片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3)实施主体。本项目责任主体为赣州市赣县区水土保持局,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与协调下,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总责。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 号)规定,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可直接组织项目受益群众或选择专业施工队实施。工程中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实施属于以工代赈性质的部分,经批准可不进行招标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建设项目,经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

   4)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总体要求。溪鹭片区综合治理计划用一年时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2006.97hm²,其中营造水保林 12.66hm²,经果林改造提 2.85hm²,封禁治理 1991.46hm²,补植 115.20hm,修建排灌沟渠 14.0km,沉沙池 60口,过水堰 2 座,护岸护坡 2200m,生产道路 0.8km,挂网喷播植草护坡 1.0万封禁(宣传)碑牌 100 处。

   5)实施周期。本工程施工时段安排在 2021年 1 月-2021 年 12 月,总工期 12 个月。

   6)年度预算安排。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 1054.01 万元,单位治理面积投资 52.52 万元/km²,其中:工程措施费 683.02 万元,林草措施费 231.54 万元,封禁治理措施费65.90 万元,独立费用 73.54 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投入和群众自筹,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740.00 万元,省级配套 222.00 元,群众自筹 92.01 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工程实施后,片区内的水土流失面积大为减少,水土流失程度大为降低,水土流失面貌大为改观。片区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 5.77 万 t、增加蓄水能力 190.92 万 m³,泥沙下泄显著减少,径流调控和防灾减灾能力大为增强。增加植被面积 127.87hm²,林相结构将得到优化,在多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多层次植物的防护作用下,水土流失防御体系将基本建成,植物生长的立地条件和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可为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提供良好的条件。并且,片区土地利用率得到了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以脐橙为主导产品的特色产业得到培植和发展,土地产出率和商品率明显提高。片区内的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农村经济初具规模,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将有力地推动片区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仅有增加情况需描述主要原因。

2021年赣县区水土保持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增(减)0.4万元,下降 5.3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预算原则要求比上年必须下降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公车使用统一由公务平台调配。

第三部分赣县区水土保持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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