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水利局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水利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水利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制订全县长期用水供求计划,水量调度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
3、依法管理全县主要河道、水库和海堤等;
4、负责全县水利建设投资管理。
5、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负责城市地表水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
7、搞好监督管理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和协调,服务全县农村水利建设,乡镇供水以畜饮用水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预算单位1个,区水利局本级机关。
编制人数小计3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数62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全额事业人员26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水利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水利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县区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3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3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县区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3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8.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6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152.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55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1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县区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3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55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0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8.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6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152.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县区水利局无政府性支出基金预算,与上年持平。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县区水利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9.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49万元,下降5.5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负责全区河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总督查、 副总督查交办事项。开展河长制业务培训,运用无人机等开展河道巡查,持续开展河长制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更新维修、制作河长制公示牌,需要资金14.25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强化河湖长制建设 建设幸福河湖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赣河办字【2022】10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赣县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及时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拨付,维护预算单位财政业务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4.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持续开展河长制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14.25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县区水利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14.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赣县区水利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