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干字〔2021〕7号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
关于陈建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区委决定:
陈建民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张声武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李铨湖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肖芳芳同志任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赖启华同志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储潭镇党委委员职务;
邱承元同志任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免去其王母渡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立明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区水利局党组成员职务;
钟珊同志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曾素华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赖小龙同志任江口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大埠乡党委委员职务;
曾国华同志任南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南塘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邹宗平同志任储潭镇党委委员;
钟丽同志任石芫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大田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俊锋同志任吉埠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上发同志的区水利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谢建春同志的区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郑传辉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肖志飚同志的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黎善坤同志的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职务;
免去谢建祥同志的江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葛良荣同志的石芫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桂昌同志的南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南塘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曾令华同志的田村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