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二)承担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城市公交车运输行业管理。
(四)监督全县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五)依法实施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道路运输行业价格执行情况。
(六)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政府指导性计划运输的具体组织实施。
(七)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