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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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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乡(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和房产测绘及其成果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八)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九)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十)拟定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区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行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检查职能。

(十一)负责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区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83人,其中在职人员1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9610.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32854.48万元,增长122.79%;本年收入合计59610.34万元,较2021年增加32854.48万元,增长122.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赣县区城区饮用水源流域环境保护提升建设项目资金、赣县区五云镇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资金、“中国稀金谷”核心区基础设施PPP项目资金、城南及城北污泥处理服务费项目资金、赣县区城南东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资金、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赣县区2021年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赣县城区供水工程项目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9610.3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59610.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610.34万元,较2021年增加32854.48万元,增长122.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赣县区城区饮用水源流域环境保护提升建设项目资金;赣县区五云镇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资金;“中国稀金谷”核心区基础设施PPP项目资金;城南、城北污泥处理服务费项目资金;赣县区城南东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资金;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赣县区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赣县城区供水工程项目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39.69万元,占3.76%;项目支出57370.65万元,占96.2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1.29万元,决算数为596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8.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86万元,决算数为21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21万元,决算数为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23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增加了赣县区城区饮用水源流域环境保护提升建设项目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1.17万元,决算数为2349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4.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赣县区五云镇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出、“中国稀金谷”核心区基础设施PPP项目支出、赣县区平江、桃江、赣江流域村镇生活污水EPC项目运营及维护项目支出、文德家园6、8、11号楼工程款项目资金支出、城南、城北污泥处理服务费项目支出、新增专项债券赣县区城南东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260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3.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05万元,决算数为872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1.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414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增加了赣县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赣县城区供水工程项目支出、赣县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9.6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82.99万元,较2021年减少124.09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绩效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49万元,较2021年减少58.24万元,下降21.4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护)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福利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95万元,较2021年增加131.06万元,增长365.16%,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生活补贴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76.26万元,较2021年增加19.42万元,增长34.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决算数为9.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4.3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94万元,增长105.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全年预算数。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决算数。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全年预决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决算数为9.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4.3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94万元,增长64.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保障、人防(职能),所以公费增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2批,累计接待9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没有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1万元,降低11.8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和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过紧日子的要求。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0.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人防指挥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7370.6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6.24%。

组织对“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9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610.76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算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9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610.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自建房排查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房地产市场稳中有进,建筑市场监管更趋规范,物业管理和人防工作稳步提升,物业管理和人防工作稳步提升,公共服务再上台阶。

4.全力以赴防控疫情,紧盯建筑产值、房地产指标。

5.加强班子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绩效自评总报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区住建局项目资金共5项,合计57370.65万元,主要包括:1.节能环保支出237.66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23495.55万元;3. 农林水支出2609.37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8728.34万元;5. 其他支出24146.51万元;

、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的安排,我局采用资料审查、综合评 价等方式,对2022年组织实施的5个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 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此次针对各个项目的绩效评价,以结果为导向,重点围 绕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及满意度四个方 面设计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分析。首先审查项目资料,包括 项目档案、财务资料等,后实地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并通 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评价打分。

、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指标,结合自身的 工作性质,分解制定三级评价指标,设置指标值,对5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95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5项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算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 益。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提高各部门对项目绩效管理的参与度,切实强化项目 绩效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 和具体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反映2022年度省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 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局下设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执法稽查大队2个股级机构,机关下设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业监管股、城乡建设股四个职能股室。

编制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7人,全额事业编制58人,2022年底,实有在职人员67人,退休人员31人,实有人数共计98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抓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完成了“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系列整合,实行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串联办理”,打通便民生活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实现“一站式”审批,2020年以来,累计办理施工许可证167个(因机构改革,2021年11月5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已移交给行政审批局);三是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查收改革扎实推进,2020年至今累计完成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审批112个,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审批105个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项目审批76个,非特殊项目消防备案登记93个;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试行工程项目竣工申报告知承诺制,2020以来共计验收项目420余个,联合验收率排名全市第一,得到了项目业主及上级部门的好评。

2.抓项目,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我局作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牵头职能部门,先后实施了燕南小区片区棚改、城南东区棚改、钨矿周边地块和茅店镇棚改及涉及13000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配合财政、发改部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融资发债,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将原先基础设施陈旧、规划零散的老旧小区就地改造为集“设施共享、智慧互联、功能齐全、绿色低碳”于一身的新型数字化智慧社区。我区老旧小区经验做法,也多次代表江西省在全国住建系统视频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自建房排查整治效果明显。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按照业主自查、属地排查和区级“七个百分百”重点要求,对城区及各乡镇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摸排,共计排查城区共有自建房12451栋,面积757.62万平方米,农村共有自建房135314栋,面积达3327.7万平方米。通过排查整治,解决70多户300余人的住房安全问题,消除1300多户群众住房安全顾虑,在全区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的137栋房屋中,拆除68栋、维修加固17栋、拆除重建1栋、其余51栋已经采取停用和管控措施。

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坚持开展农村安全住房排查,对全区190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进行了2次全面认定,同时建立农村重点低收入人群16046户的住房监测台账,对重点监测对象的住房进行现场检查,定期查看各乡镇的危房动态监测机制和房屋鉴定制度组织和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农村住房现状;二是持续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完成了全区276个行政村100503户房屋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房屋全部拆除。

3.抓监管,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房地产市场稳中有进。一是我局坚持“房住不炒”精准定位,坚决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系列政策,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办理流程和网上信息录入、信息公示和销售现场的公示,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住建局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预售资金提取使用办事指南》,严格执行关闭网银业务、严格用款审批、使用专用pos机等8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预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有力保障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落实“一城一策”调控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实施《赣县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政策20条。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共计1944户、面积29.69万平方米;房屋其它转移275户、面积约为5.52万平方米。办理各楼盘商品房退房业务共45宗,新建商品房楼盘表20个。三是充分利用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积极破解房地产领域信访难题,攻坚化解彩虹城三期、米兰名都等楼盘延期交房矛盾,为全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建筑市场监管更趋规范。一是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前受监督在建工程54项,总建筑面积约236.3万。三年年来,扎实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扬尘治理、保文创卫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建设工程整改通知》,排查问题及治理隐患,通过停工整改、约谈施工企业、企业负责人方式,督促各方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我区创新研究院一期新建项目科研楼和星州润达2个项目获评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赣州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13个,赣州市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3个;二是持续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全面实行招标电子化和信息化,房建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项目数67个,采用不见面开标项目数67个,占比均100%,实行远程异地评标4个。2022年,查处赣县区档案馆工程项目涉两个投标企业围标串标案件1起,进行了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江西省住建厅于2022年5月29日作为典型案例(第二批)在全省公布曝光;查处赣县区江口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的中标企业和建造师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件1起,对中标企业和建造师进行了行政处罚,均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制止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约谈并通报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四是加大对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及工资支付管理,共处理彩虹城三期、嘉福原山著等36个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人数586人,涉及金额2560.80万元;五是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今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56个、建筑面积达43.19万平方米,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46%,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物业管理和人防工作稳步提升。一是搭建了“红色物业”服务平台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33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季度考核,全区红色物业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二是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结合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案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以建为主、以收促建、以法保建”的原则,深入推进人防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易地建设审批项目29个,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390万元,完成审批结建项目10个;累计追缴项目47个,追缴易地建设费1951.95万元,其中公建项目16个、追回594.63万元,工业园项目30个、追回358万元,非公非工项目1个、追回999.32万元。扎实开展防灾救灾日和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视频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防空防灾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防、支持人防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3台防空警报器,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5%以上。

公共服务再上台阶。紧盯燃气安全生产,压实企业责任,多措并举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近年来,坚持对全区燃气行业开展联合检查20余次,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单10万余份。定期组织各乡镇、社区、街道、燃气监管部门、部分燃气工商业用户、燃气企业负责人、送气员、安检员举办燃气行业安全督导检查培训会,为推动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全区管道燃气工商业用户和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报警器安装率均达到100%。居民用户安装报警器约2400户左右,加装更换自闭阀900户左右。目前,我区燃气行业管理成效在全市名列前茅。

4.抓经济,确保任务指标双落实

全力以赴防控疫情。疫情期间,我局主动担当、勇于作为。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机制,督促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工地、物业小区以及网格责任区域,压实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责任,行业内从业人员实行“零报告”,切实做实做细疫情防控。认真负责的执行赣县南高速路口值班、网格小区值班、全员核酸检测等工作任务,积极动员居民参与核酸检测,主动上户摸排,确保风险人群及时排查出、管控住。进一步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累计共减免租金54.66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6家、服务业个体工商户148户,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度艰难;二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以深谋划明责任、系巡查严监管、强整改聚合力等举措,抓好了物业管理、建筑工地以及网格小区等重点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紧盯建筑产值、房地产指标。确保经济指标任务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建筑产业产值共完成约10亿元,同比增长30%;房地产投资完成19.86亿元,同比下降7.99%。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部门职能,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财政拨 付资金管理,牢固树立单位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 提高资金使用用途,规范单位财经纪律。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 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参与评价,并从服务对象中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 改。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 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按照规定的工作程 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并结合部门实际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61.2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560.64万元, 增加58.8%,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资金使用情况:本年支出为136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28.04万元,项目支出33.25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 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分 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 平得到提升。

1.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自建房排查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房地产市场稳中有进,建筑市场监管更趋规范,物业管理和人防工作稳步提升,物业管理和人防工作稳步提升,公共服务再上台阶。

4. 全力以赴防控疫情,紧盯建筑产值、房地产指标,。

5.加强班子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合理性需要提高。

预算绩效指标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还需进一步加 强,使之更加贴合局工作的实际。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 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 要求,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结合局工作实际, 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绩效指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按照区财政局有关文件精 神,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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