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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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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
(三)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及其房屋测绘成果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等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七)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八)拟定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区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行业运行监督检查职能。
(九)负责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拟定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区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编制人数小计 75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7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8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 人。实有人数小计 98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67 人,行政在职人数 17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50 人。离休人数小计0 人,退休人数小计 31 人,退职人员 31 人,遗属人数 4 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985.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75.43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985.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75.43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985.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75.43 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970.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57.3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68.7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4.2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73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5.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0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5.9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1.7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6.58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7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32.17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 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868.71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55.44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89.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3.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59 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985.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75.43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9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4.4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7.47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729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970.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57.3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68.7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4.2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73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5.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05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4.22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减少 55.35 万元,下降 42.71%。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0 辆。其他用车(人防通信指挥车)1 辆。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 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 985.86 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 2023 年预算安排, 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2023 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 1 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 15.2 万元,其中:危房改造经费项目 15.2 万元。
(十)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 危房改造工作经费项目
⑴项目概述:实现全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人人有安全住房。
⑵立项依据:历年项目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⑷实施方案:做好以前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后期质量监管和维护工作。
⑸实施周期:2023 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5.2 万元。⑺绩效目标: 保障我区农村住房安全,实现人人有安全住房,提升后期质量监管和维护。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县区"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现国。公务接待 8.1 万元,比上年减少 6.89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其他公务用车运行 3 万元,比上年增 3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防通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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