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乡(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和房产测绘及其成果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八)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九)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十)拟定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区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行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检查职能。
(十一)负责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区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80人,其中在职人员 1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0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6755.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26755.86万元,较2020年减少23258.48万元,下降46.5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生态环境治理等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755.8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6755.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755.86万元,较2020年减少23258.48万元,下降46.5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生态环境治理等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71.54万元,占8.49%;项目支出24484.32万元,占91.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8.68万元,决算数为2675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5.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7.00万元,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务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00万元,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58万元,决算数为19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有调整。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9万元,决算数为 5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4%,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调整。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94.91万元,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污水处置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9.65万元,决算数为1807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916.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 1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50%,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有调整。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6万元,决算数为774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5.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出。
(九)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34.03万元,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五云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1.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07.08万元,较2020年增加240.54万元,增长14.4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1.73万元,较2020年增加35.65万元,增长15.1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89万元,较2020年减少59.62万元,下降62.4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56.84万元,2020年无资本性支出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1万元,决算数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56.5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57万元,下降10.8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没有安排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1万元,决算数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56.5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57万元,下降10.8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6批,累计接待32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没有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57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92.49万元,增长39.18%,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和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了。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4.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人防指挥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78.6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6.02%。
组织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经费”、“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执行过程中,本部门对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阶段性管理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财务管理工作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报表编报按照真实、保证时效的原则,审核无错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概况:
自评项目共有12个,部门决算项目总额24484.32万元。具体分别为:
(1)水体支出,项目金额94.91万元,主要是赣县区污水处置费等方面支出;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金额14571.50万元,主要是等井前家园、燕南小区项目等方面支出;
(3)城市建设支出,项目金额892.03万元,主要是贡江大道排水管项目等方面支出;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金额258.00万元,主要是平江、桃江、赣江流域七个污水处理项目等方面支出;
(5)廉租住房支出,项目金额431.45万元,主要是文德家园项目等方面支出;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项目金额44.00万元,主要是贡江大道污水管道改迁项目等方面支出;
(7)农业农村支出,项目金额19.70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等方面支出;
(8)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金额130.00万元,主要是滨江学府项目等方面支出;
(9)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目金额470.00万元,主要是文和家园项目等方面支出;
(10)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项目金额4890.00万元,主要是贡江学府项目等方面支出;
(1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目金额2148.70万元,主要是文德家园项目等方面支出;
(1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金额534.03万元,主要是五云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等方面支出。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规范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区重点镇、示范镇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参与评价,并从服务对象中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并结合部门实际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综合评价结论:严格按照部门职能,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财政拨付资金管理,牢固树立单位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用途,规范单位财经纪律。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本单位在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该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3、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分为90分。
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进行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实施前召开了专题会议,由集体讨论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
2、项目过程情况。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3、项目产出情况。提升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4、项目效益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
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规范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区重点镇、示范镇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工作任务:
本单位在执行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该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区住建局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额2675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54万元,项目支出24484.32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参与评价,并从服务对象中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并结合部门实际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75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54万元,项目支出24484.3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项目支出24484.32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在执行过程中,本部门对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阶段性管理和监督检查。
组织对本单位2021年度项目支出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财务管理工作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报表编报按照真实、保证时效的原则,审核无错误。
(二)履职效果情况:
严格按照部门职能,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财政拨付资金管理,牢固树立单位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用途,规范单位财经纪律。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区住建局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群众满意度高。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3、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区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