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乡(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和房产测绘及其成果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八)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九)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十)拟定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区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行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检查职能。
(十一)负责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区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赣县区住建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
编制人数小计13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16人。实有人数小计17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6人,行政在职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1人。退休人数小计60人,退职人员60人,遗属人数8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县区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6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0.6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6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0.6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县区住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6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0.6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8.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2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3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8.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93.48万元;农林水支出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8.8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2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51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县区住建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36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0.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8.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93.48万元;农林水支出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8.8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8.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2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3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县区住建局无政府性支出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县区住建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9.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79万元,增长42.7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0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其他用车(人防通信指挥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辆。
(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1: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做好全区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立项依据:历年项目
(3)实施主体:赣县区住建局
(4)实施方案:管理全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为抓手,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4.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14.25万元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项目2: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实现全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人人有安全住房。
(2)立项依据:历年项目
(3)实施主体:赣县区住建局
(4)实施方案:做好以前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后期质量监管和维护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19万元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县区"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9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14.99万元, 比上年增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住房保障中心、城镇发展中心、执法大队。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503】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