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和房地产预警机制。
(二)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拆迁、房地产中介、白蚁防治、执(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物业服务等行业的管理。
(三)依法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拆迁、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障性住房等房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组织实施全区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管理;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负责全区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拍卖、置换、置业担保、继承、赠与等的管理。
(六)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指导县(市)规划区内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县城范围内房屋征收货币基准价格;负责全县房屋征收估价纠纷的鉴定;裁决城市房屋征收纠纷。
(七)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指导城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服务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城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的业主自治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
(八)组织编制全区廉租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对全县保障性住房指导、考核、监督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九)负责全区范围内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的经营和维修养护及托管产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范围内房屋白蚁的预防管理和灭治的组织实施及白蚁防治的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数58人,其中:参公编制25人、全额事业编制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96人,其中:财配在职人数3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40人,财配退休人员9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17.7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79.5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33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44.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17.74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2.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6.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44.8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617.74万元,具体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2.74万元;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44.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为12万元,包括办公费预算4万元、水电费预算2万元、邮电费预算2万元、物业费预算1.5万元、差旅费预算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0.7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车辆购置。
第三部分 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