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赣县常〔2016〕48号
关于任命廖肇洲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6日决定任命:
廖肇洲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彭锋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洪伟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刘忠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春华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谭裔明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钟志红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罗敏慧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温晓云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黄猛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钟显军同志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吴小亮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池福钦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赖厚辉同志为县农业和粮食局局长;
周晔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谢志清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罗甦力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张向东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卢丰茂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范军明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陈晓东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戚本琼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曾庆东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黄海燕同志为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赣县人大常委会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各乡镇人大、政府。 |
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