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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矿产资源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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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201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2010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受理机构和日常信息维护机构,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运行正常。

2010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修订了《赣县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赣县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总负责,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领导审核后,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等方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0年,我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无针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