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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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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秩序责任;

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责任;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责任;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责任;

8.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建议措施;

9.承担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县本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11.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

12、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5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赣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赣县土地整理中心、赣县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45人,其中行政编制 27 人,事业编制 118人;年末实有人数185人,其中在职人员149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36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505.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9505.32万元,较上年下降25.2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320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88.04万元比上年增加7588.04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505.32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88.04万元占85.0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9505.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505.32万元,较上年下降25.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88.04万元比上年增加7588.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17.29万元,占14.91 %;项目支出8088.04万元,占85.09%;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05.32万元,决算数为950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42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二)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15万元,决算数为17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40.35万元,决算数为814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四)自然资源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3.67万元,决算数为114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5万元,决算数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281.19万元,增长81.65%,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支出比上年增加幅度大,项目人员经费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3.74万元,完成预算的68.7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3.74万元,完成预算的68.7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接待批次469次,接待人次489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好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统一由机关事务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8.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7.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5.68万元,较2017年减少326万元,下降23.76%,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2个月的棚改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14.19万元,较2017年增加151.19万元,上升239%,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3万元,较2017年增加6万元,增长28.5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30.19万元,较2017年增加130.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一个项目)。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及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区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附件: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