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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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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市局委托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

   (三)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四)提出区域内的年度土地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和项目供地初步方案;

   (五)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负责规划条件的审核,经营性用地的规划条件初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审定或初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等城乡规划工作;

   (六)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村庄规划;

   (八)配合市局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管理辖区内自然资源基层单位工作;

   (十)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双龙大道灌婴路1号总部经济大楼东塔7-9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797-4441680;

    单位负责人:魏大武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科室 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
受市局委托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

   (三)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四)提出区域内的年度土地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和项目供地初步方案;

   (五)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负责规划条件的审核,经营性用地的规划条件初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审定或初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等城乡规划工作;

   (六)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村庄规划;

   (八)配合市局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管理辖区内自然资源基层单位工作;

   (十)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档案、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和公务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五型”政府建设。负责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密、密码管理、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节能减排、军民融合、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平台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负责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调整领导分工和机关股室(单位)职责及工作人员安排 办公室 刘道军 0797-4441680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903
2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按规定承办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涉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事股 黄跃贵 0797-4441680 811
3 负责所属权限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窗口审批事项资料受理、初审等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受理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 行政审批、信访与法规 刘小鼎 0797-4441588 710
4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制度、指标体系、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全区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购(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水流、森林、草地、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承担区政府向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起草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陈洁 0797-4438812 712
5 负责建立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负责区城发展、城乡统筹的规划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年度规划编制计划,负责组织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协助编制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区域空间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需上报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审核、报批、报备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体系,负责组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负责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修改、维护和评估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研究空间发展战略、分区规划、重大专项问题、公共政策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负责推动全区镇、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专业服务与管理,助推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布局,助推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试验区规划与示范镇规划;负责建立落实村镇空间规划体系与实施管理与服务,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拟订村镇规划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负责需上报审批的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等村镇规划的指导、审核、评审、报批、报备工作,负责组织村镇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修改、维护和监管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加强村镇建房风貌设计引导与管控机制。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与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与项目实施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股 郑良彬 0797-4441680 705
6 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负责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 耕地保护股(土地整理) 刘书军 0797-4443810 701
7 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置建设用地延迟开竣工、闲置土地;组织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期满收回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土地出让的供地计划和收储计划;负责统筹管理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及供地后规划条件的变更管理;指导自然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组织全区各区或各类建设用地及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评价;负责建设用地选址、预审、审核工作和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市政府、区政府主导的重点项目的规划策划,组织编制、推动重点地块、重点项目供地前方案策划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和监管。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开展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工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袁邦翔 0797-4438816 810
8 负责全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区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城市设计导则。负责开展其他区域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组织推动和指导城市功能修补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区管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组织修编动态维护城市设计导则。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负责拟订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对建设用地开发使用动态监测;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监督。
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区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交通、市政、河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公园绿地等专项规划的空间落位工作和规划条件提供。负责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交通的选线、选址等前期统筹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审查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
建筑和市政交通规划管理股 陈飞 0797-4440038 804
9 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污染调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郭北长 0797-4481399 802
10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区地质勘查规划。监督管理市级和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区级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拟订全区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基础测绘、工程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区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大地测量控制系统,组织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按权限负责测绘资质审批和测绘职业资格管理,监督管理测绘作业证件核发;负责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管理测量标志移动和占用的审批工作,监督实施测绘成果汇交,依法承担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负责本区地图的编制、出版审核,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全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更新,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运用,负责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组织并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全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申报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负责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工作。
地质勘查、地灾、测绘管理股 温华平 0797-4491268 801
11 负责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区级权限内以及市级和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矿种的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负责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区采矿权出让及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初审鉴定。 矿业权管理股 陈心兴 0797-4432658 813
12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宣传报道、意识形态、群团、统战、“双拥”、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
负责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规范化,抓好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围绕市局党组和区委党建工作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工作重点制定党建创新工作方案并抓好具体落实;抓好党员培训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牵头做好系统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抓好系统精神文明创建;负责系统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系统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意识形态、对外宣传具体工作,承担对外宣传稿件的撰写,先进典型的报道;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具体工作;对接做好市局、区委宣传部有关部署的宣传方面的工作任务;完成好其他宣教工作任务。
党建办 殷贤国 0797-4441680 711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绩效管理,按要求落实好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督促“一岗双责”具体落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好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类干部作风专项治理任务落实;受理群众对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按照规定对系统涉嫌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制定、修改、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收集整理干部职工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绩效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制定综合测评表格并组织做好综合测评;统计汇总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计分并公示;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纪检监察、绩效办 彭伦湘 0797-4441680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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