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人社局 > 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区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人社局联系(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中心主楼0232室,电话:0797-4441431,邮编:34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区人社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民意调查、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统计报表等制度,将“五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到公文办理、政务信息、会议举行、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各个环节。

2.管理公开。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

3.服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涉及公开事项732项;编制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其中就业创业领域具体公开事项51项、社会保险领域具体公开事项37项,逐项细化分解公开任务,落实责任股室单位,切实解决“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何时公开”“在哪公开”等问题,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结果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5.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通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参保、基金运行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受理情况分析。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上年增长0%,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了与江西人社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对接,构建了政民互动桥梁,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

2.数字化管理。加大了数据公开力度,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上年增长0%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公开。

4.规范性文件清理。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

公开方式多样化。同时重要的事项也在“赣县区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开。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总负责,各经办局、业务股室(中心)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资料,经领导审核后,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将在公开形式上丰富内容,积极宣传,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123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