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赣县梅林镇梅林大街59号,邮编:341100,电话:4441431)。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2013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修订了《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总负责,各业务股室(中心、大队)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资料,经领导审核后,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56%,信息公开方式全部为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免予收费,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五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多集中在月底进行,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