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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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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赣州市赣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纲要贯彻实施,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目标管理。强化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提高全系统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注重人社普法,努力提升全系统法律意识。在工作中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现将今年以来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实施“三项制度”方面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如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行政处理决定书》均有文字及音像纪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19920日,我局购置了2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用于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2020年我局下达的56件《限期改正指令书》及22件《行政处理决定书》均符合全程记录要求。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违法案件处罚(理)“三分离”制度》《案件处罚审批制度》《执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的合法、规范。在对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法治审核,未经法治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 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方面

根据《关于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152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开展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一单两库”,编制行政检查计,根据检查工作任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20年共创建5项行政检查计划,从“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了7名执法人员,分别对随机抽查的10家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2020622日至630日,检查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招用职工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等6项检查事项。经检查,随机抽查的10家企业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将检查结果上传至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

(二)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公开人社部门的政务信息,认真受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

(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的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概念的把握、界定清晰的范围,落实“三统一”制度、备案审查制度。

(二)明确责任落实,抓好贯彻落实。我局认真开展了党内规范性文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清理工作。此次党内规范性文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按照“谁起草谁请理,谁实施谁请理”的原则,向相关股室、单位分发了清理目录,并要求按照文件清理标准提出清理意见,交局办公室审核汇总。

(三)审核确定清理结果。经过认真清理,1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7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5件党内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在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抓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

(一)及时做好来信来电来访办理。截至2020年底,人社系统共受理信访案件132件,处理12345热线转办单38件,回复《问政赣州》48件,其中反映较多的是拖欠工资问题,劳动监察局按照回复要求及时进行答复。对到现场咨询的劳动者,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认真接待,及时疏解劳动者情绪,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突出抓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监控和保障制度,确保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落实到实处,2020年,共为72个工程项目办理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手续,开出农民工工资预存核存金额累计32002.07万元。累计代发72户,专户代发民工工资32002.07万元,代发44825人次。同时稳步推进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机制。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我局稳步推进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1户,其中检查用人单位20户,人力资源1户,发现1家用人单位发布2条虚假就业信息;未发现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情况;未发现就业信息中含有歧视性内容以及未发现有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和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情况。发现的一家用人单位发布虚假就业信息经责令整改,已将虚假信息予以删除。有效处理民工举报投诉案件。2020全年,区劳动监察局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92件,累计为113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83万余元,结案率100%,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我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部署涉稳案件的落实和化解,尤其是涉及劳资纠纷案件,劳动监察局与仲裁院不定时开会研究商讨维稳情况。案件若涉及多个部门的,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讨论,集中讨论方案解决问题。为了进一步压实维稳责任,我局在年初制定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与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时将摸排的矛盾纠纷录入云平台,做到及时化解、及时结案。另外,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的摸排,每月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滚动摸排汇总表》,对摸排的涉黑涉恶情况及时上报扫黑办,并积极落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台账》。

(四)抓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工伤认定工作。截止2020年底,我局接待各项来电来访咨询800多人次,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8件,已开庭并结案的有82件,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事由有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支付、确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氛围,我区除在区一级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外,还在产业园区管委会内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部分企业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构建起了区、乡镇(产业园区)、企业“三位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形成了有基层平台调解、仲裁院调解两道防线把关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真正实现了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工伤认定工作即报即受理。截止2020年底,我局共接待工伤认定咨询440人次,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70件,结案153件,及时维护了受伤职工的权益。对工伤案件我局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公平合理、不损害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及时疏导当事双方的情绪,通过组织调解,大大的缩短了劳动者获得工伤待遇的时间,缓和了劳资双方的矛盾,从源头上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扩大。

(五)积极建设区劳资纠纷调解平台。该平台位于赣县区梅林大街58号,总用房面积60平方米,依托调解、仲裁、监察形成“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中心,将有调解意向、符合仲裁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引导到仲裁、监察调解,推进劳动纠纷在就近就地化解。区劳资纠纷平台共设置窗口接待区、调解区、警务安保区、后台办公区、群众办事等待区等五个区域。窗口接待区由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城投公司等5个单位组成,每个进驻单位都设置了一个接待窗口,由各进驻单位派遣一名业务骨干,长期驻扎至区劳资纠纷平台,负责处理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劳资纠纷问题。目前五个区域均已实现视频、音频监控全覆盖,监控设备实现同步实时录音录像。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2017年以来省、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8项、取消行政权力事项3项、转变管理方式3项,动态调整我局权力清单,做到有变动有调整,并且落实责任,及时编制相应责任事项。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具体的办事人员,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主体。

(二)持续做好“减证便民”专项工作。2018年开始取消了4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的84项证明材料。今年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在前两年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减证便民服务,其中取消了16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的27项证明材料,通过信息共享取消代替47项政务服务事项中104项证明材料。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实现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三)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所有人社事项集中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大厅办理,实现了人社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厅办理,保障了企业与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积极开展错时延时和预约服务,窗口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企业和群众在休息的时间和节假日能办到事、办成事。另外,在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大厅增设社保卡制作自助设备,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开设“一窗受理”综合窗口3个,工作人员已通过培训熟练掌握业务和系统操作,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

(四)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使用好江西人社一体化系统。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对全区20个乡镇(含宝莲山管委会)进行人社事项赋权6项。对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6项,同时帮办代办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和工伤参保、养老、失业保险等服务。各乡镇分别配备两名人员进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同时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系统上线时,安排专人负责,分三批一共领取了154项本级事项。同时为已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系统上线的服务事项,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和设备。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会,窗口负责同志和乡镇经办人员熟悉和熟练操作一体化系统。

(五)积极提升行风建设水平。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成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人社系统各个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强化对窗口经办人员的督查考核,对行风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处置”。经过常态开展督促检查,窗口经办人员作风水平明显提升。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法治素质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登陆“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参加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学习。二是充分利用每次开会的时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区文件,听取违规违纪情况通报,提高纪律意识。三是开展了职工干部学法用法的业务培训,具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在开展培训后还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法规考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区人社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相关人员培训,并积极参与专项专业培训工作。

(二)抓好双提升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结合企业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领导亲自带队下企业、下村(社区)开展双提升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结合扶贫大走访、帮扶干部上户走访工作发放宣传“双提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群众的一封信》,通过单位窗口摆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将联系对象任务层层分解,要求干部通过微信、QQ平台等方式做好服务对象的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气氛。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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