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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办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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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赣区府办发〔20227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解决参保困难群体的职业风险难题,减轻用工单位经济负担,现将《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519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9日印发

 原件:赣区府办发【2022】7号 关于转发《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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