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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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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度赣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分类及运行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关于印发赣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86号)等的规定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职责,完善程序,理顺机制,明确责任。二是严格审查,规范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强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前,由局分管领导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逐一进行保密审查,从严把关,严格确保不涉密和不泄密。三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在全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中积极组织开展了专项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2016年度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7条,居全县前列。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政务动态及财经信息、财政公告类298条,占59.96%;法规文件类210条,占39.84%;其他信息1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公示、公告公示、政务动态)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一件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三是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公开机制。完善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赣县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赣县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