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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我区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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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对招标采购领域违法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3〕224号)、市公管办《关于做好招标采购领域违法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转发(转发但新增了部分内容)的赣县区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和现实做法,包括我部门制定以及代区委、区政府起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和实际做法。

二、线索受理内容

以上范围内的政策措施,存在以下5种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相关规定的,请您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

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

违法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三、线索受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

联系方式

(一)信件:邮寄至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东塔1004室(注明:“违反统一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二)邮箱gxzFcg123@163.com

五、提供线索须知

(一)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如实说明政策措施的文件名称、字号、发文日期,违反原因和联系方式等。

(二)受理重点。主要受理内容中5种违反规定的相关问题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三)鼓励实名。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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