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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公开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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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线合同签订与合同备案操作流程

、在线合同签订

( ) 采购单位端

前置条件:完成结果公

作步骤:

1.预算单位在合同备案与验收在线合同签订菜单发起在线合同签订,点击新增在线合同签订按钮,挑选应的目进行在线合同签订,同一标段的条目必须挑选在一起,否则会提示同一分包下的条目未全部选择完,请检查!如下图所示:


2.挑选好题目信息后,在合同信息栏填写好信息,在附件信息栏点击点击上传按钮再点击 选择电子件上传按钮可上传合同附件,如下图所示:

3.如果上传的合同附件格式是word,可以支持在线编辑,点击保存文件可保存编辑的内容,若文件信息核对无误点击清稿并加盖印章按钮,进行签章并提交,合同流转标单位进行签章。

4.如果上传的是合同附件格式是pdf,则不支持在线编辑点击清稿并加盖印章按钮,进行签章并提交,合同流转标单位进行签章。

() 中标单位端

前置条件:预算单位发起合同签订并提

操作步骤:中单位在采购业务在线合同签订菜单,进行在线合同签章并提交

1.点击待审核后的操作按钮

2.点击 附件信息下的电子件列表的附件;插入 ca 锁,打开附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后点击同意即可完成合同签

在线合同签订信息完成后将会推送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在交易信息政府采购——合同公栏目公示

( ) 监管端

1.端进入备案——查看在线合同菜单,可查看所的在线签订合同信息,如下图所示:

1.核通过状态的可进行 回第一步即回退到预 单位让其重新提交在线签订合同信息 ( 注:  已做验收单备案不可退回,需先删除验收单再进行退回)

、合同备案操作

择委托采购合同备案,点击新增合同备案

注:1.所有委托采购项目的合同统一由下级预算单位新增提交后 由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备案即可;

附件2

工作提示函

(样本)

                 

贵单位的        (项目编号:     ”已于        日开展了政府采购活动,项目评审委员会评议并经贵单位确定     为项目供应商。我机构于       日向该供应商发出了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签订:请贵单位        日前(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该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事项签订好采购合同。

2.合同履行:请贵单位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形的,贵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财政局。

3.合同补签:合同履行中需追加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4.合同公开:请贵单位签订合同当日立即将合同提供我机构,以便我机构协助贵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江西省政府采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合同公示和备案等法定工作(该网会记录合同签订时间、公示和备案时间等情况并进行预警,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参照执行)。

5.履约验收:请贵单位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情况,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责任和义务。

6.资金支付:请贵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款给中标(成交)供应商,其中: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

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贵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未经约定的其它条件为由延迟付款。

以上事项,已纳入区政府采购重点监管事项,且为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若违反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将依法处理,望贵单位认真落实到位!

(盖章)          

       

人:                

联系电话:                

签收单位:   (盖章)     

签收时间:                

拒签理由:                

人:                

附件3

事项督促函

(样本)

                 

我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于        日对贵单位的        (项目编号:     ”合同签订、公示备案等事项进行了工作提示,但截至目前,贵单位仍未完成合同签订及公示备案等工作。请贵单位接本《函》后于        日前(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提供合同给我机构。逾期未提供,我机构将该督促事项移交区财政局管理。

(盖章)          

    

   

人:               

联系电话:               

签收单位:   (盖章)    

签收时间:               

拒签理由: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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