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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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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县会计管理中心、县国库集中核算中心、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县住房资金管理所,为县财政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名(其中股级职数1正2副)。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为县财政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名(其中股级职数1正2副)。主要职责:代表县政府集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含经营性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对外招租或经营;代表县政府持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或股权,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接待、调研、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联系人:钟凌  联系电话 :4441410

2、预算股: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编制预算内外年度收支计划;预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全县年度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的有关结算事宜;审查、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及与审计的协调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联系人:钟文键 联系电话 :4448538

3、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办理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联系人:刘琴兰  联系电话 :4441430

4、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实施县本级公务员津补贴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联系人:钟自林  联系电话 :4431052

5、教科文股:负责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教育、科学、文广、体育、新闻、计生、档案、地震等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联系人:徐祖海 联系电话 :4448536

6、综合规划股: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办法措施,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研究和拟订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开展“收支两条线”工作;监督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使用;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县本级政府住房基金;拟订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管彩票市场;负责全县公务员津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等。联系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 :4441410

7、经济建设股:分管对口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参与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研究拟订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对国债转贷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联系人:彭友华  联系电话 :4433822

8、农业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提出年度综合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组织审核、申报有财政关支农项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分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协助完成农口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工作。联系人:刘加萍  联系电话 :4441539

9、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联系人:朱线玲  联系电话 :4448535

10、工交股: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发展的财政措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经营性资产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对口部门财务管理有关工作;交通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审核有关工作;所得税源调查、增值税退税初审工作。联系人:廖志华  联系电话 :4448532

11、外经股:拟订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有关利用政府外债的财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外国政府和外资银行在我县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联系人:汪晓明  联系电话 :4448530

12、乡镇财政管理股: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负责全县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研究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等。联系人:钟晓东  联系电话 :4438760

13、信息管理股: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参与制订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和推广及各科室的软件应用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等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联系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 :4441410

14、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拟定本县财经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拟定财政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级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财政支出的合理使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和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各乡镇财政所开展财政监督工作。联系人:肖春  联系电话 :4445729

1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参与制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县属国有产权和股权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事项;负责县直单位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拟订和执行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改革;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联系人:朱俊椿   联系电话:4448525


地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楼10-13层
内设机构:根据赣政办发[2015]18号文件,我局内设1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综合规划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工交股、外经股、乡镇财政管理股、信息管理股、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15名。
电话: 444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