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情况,今后工作打算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求为目的,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内容: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公众关心可以公开的信息。其中,工作动态100条、法规文件67条、规范性文件26条、计划总结11条、财务信息2条、年度报告1条、人事任免2条、机构职能1条、其他文件68条。
(三)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能等内容:
2018年,我局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着重公开了以下内容:
1、司法局机构设置、职能、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情况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发展规划等;机关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机关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信息;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等信息;
3、律师、司法鉴定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4、基层法律服务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5、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援助范围、形式和申请条件以及办理程序、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息;
6、公证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7、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关于社区矫正监管的依据、程序、时限和责任人等信息。
8、赣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章贡律师事务所、金龙法律服务所及各乡镇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大对以下事项的公开力度:主要职责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依据;法律服务事项受理程序、条件、案件办理结果等;办事指南、投诉和监督电话等。
(四)主动公开形式:
1、建立网络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公众可通过专栏检索查阅区司法局网页就可查阅司法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2、通过公共查阅点。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及目录、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
复议、诉讼申请。
五、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传统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公益普法媒体机等新形式发布政务信息,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界定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3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能及时公开。三是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律师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
赣州市赣县区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