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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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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努力把司法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开放性,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概述
  2014
年,我局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内容: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公众关心可以公开的信息。其中,法规文件149条、工作动态8条、公共服务104条、公告公示1条、人事信息1条、年度报告1条。

(三)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能等内容:

2014年,我局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着重公开了以下内容:

1、司法局机构设置、职能、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情况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发展规划等;机关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机关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信息;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等信息;

3、律师、司法鉴定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4、基层法律服务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5、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援助范围、形式和申请条件以及办理程序、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息; 5、公证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6、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关于社区矫正监管的依据、程序、时限和责任人等信息。

7、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章贡律师事务所、格致法医司法鉴定所、君怡会计司法鉴定所、金龙法律服务所及各乡镇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大对以下事项的公开力度:主要职责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依据;法律服务事项受理程序、条件、案件办理结果等;办事指南、投诉和监督电话等。

 (四)主动公开形式:1、建立网络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公众可通过专栏检索查阅县司法局网页就可查阅司法局公开的政府信息。2、通过公共查阅点。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及目录、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4
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五、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收取任何费用。
 

 今后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县司法局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能及时公开。

赣县司法局

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