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2015年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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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赣县司法局 |
报送日期: |
单位负责人(签章): 罗敏慧 财务负责人(签章): 朱峰 经办人(签章):钟艳红 |
赣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赣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赣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县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县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和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五)管理、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六)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七)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八)指导全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医患纠纷的专业调解仲裁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的职责。(九)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包括:赣县司法局。
第二部分 赣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885.6915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5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85.6915万元,占 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885.69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85.69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5.691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5.6915万元,决算数为885.6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6.986824万元,决算数为8463868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04676万元,决算数为36.7046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2.98682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7046.76 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0.986824万元。其中:办公费3 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5万,差旅费8万,维修费30万,培训费2万,公务接待费2.8万,专用材料费90万,公车运行费3.4万,其他支出0.78682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万元,决算数为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 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第三部分 赣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单位自己填报)3附件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