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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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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赣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确保我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争当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1、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赣县区多措并举提高行政效能,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治理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深化改革、推动社会发展,提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1)扎实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对于需上划的部门人员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目前全区上划市级综合执法编制123名。

2)认真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及执法力量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及时印发《赣县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向各乡镇下发乡镇“三定”规定,全区19个乡镇已经全部完成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挂牌、印章刻制。二是扎实推进人员整合。将各乡镇原“七所八站”整合成各乡镇的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服务中心两个部门。目前全区已经配备17名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长,13名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三是积极推动乡镇赋权工作,下发《关于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98项。全区19个乡镇就赋权事项全部承接到位。

3)积极落实多网合一改革工作。实现了乡镇综治中心与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并稳步推动“将环保、市监、公安、城管等服务事项整合到综治网格,把基层群众反映的事件、由区综治中心汇总后反馈有关乡镇或区直部门进行办理、回复。

2、强化监督制约,打造“阳光政府”。

1)坚持制度管理,加强监督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社会监督。

2)推进工作改革,实现规范复议根据上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起,其中撤销1件、责令重新作出3件、驳回1件、维持2件、终止4件、待办4件,行政纠错率为33.3%。

3)加强应诉工作,提升应诉效果。通过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采取专门向部门负责人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有效举措,确保我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0%以上。

4)加强合法审查,确保规范合法。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制定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网络公示操作流程(试行)》,全区各行政主体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二)规范文明执法,推进依法治理。

1、严格行政执法,促进执法规范。

1)严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按要求制定了“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按要求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等五项规定。今年通过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

2)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区30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单位,自“互联网+”监管同步以来抽查事项共827项,做到了“互联网+”检查事项清单100%同步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两库”按要求进行了动态调整,对自由裁量权等基础资料进行了补充。截至目前,共制定检查计划251个,生成检查任务187项,录入检查结果721个。依托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共300件,开展联合抽查检查16次。从制定计划、生成任务、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操作规范,做到了既监管到位,又避免扰企扰民

3)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十项举措的通知》(赣县法委字[2020]9号),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案件共25件,分别为区公安局20件,区生态环境局1件,区农业农村局2件、区水利局2件。

2、强化执法力度,保障疫情防控

1)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加大疫情期间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据统计,赣县区办理涉疫违法案件累计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61件,违法领域涉及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交通肇事、网络诈骗、聚众赌博、散布谣言、医疗领域违规执业等诸多领域,涉案金额达21万余元,涉案人数达202人。

2)完善制度建设,做到依法防疫。根据疫情防控实践,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注重舆情引导,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

(三)深化改革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赣州通”升级版。截至目前我区共138项高频特色服务事项通过“赣服通”实现“不见面审批”,赣县分厅“无证办理”事项已上线5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赣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均已设立涉企政策兑现专窗,统一受理涉企政策兑现业务,截至目前已梳理录入10项涉企政策事项至惠企政策平台,预计12月底可接入“赣服通”实现“掌上可查”、“掌上可办”,正真打通涉企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电子证照在我区的无证办理事项中得到了具体的应用。

2)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经过不断的完善优化,已实现高频服务随时办、一般服务预约办。

3)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截至目前,办理群众诉求5169件,满意度96%。

4)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监管事项清单与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监管事项清单相统一。完成自有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全面录入、汇聚监管数据截至目前,全区30个涉及监管职能的业务部门共注册执法人员785人,监管对象5562个、监管行为3109条数据已全部汇聚至国家系统。信息发布统计中,监管动态信息累计报送437条,曝光台信息累计报送97条。

5)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的情形下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发《赣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确保与全国、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统一

2、认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清理涉及营商环境文件制度。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三是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出台《赣州市赣县区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信托、政府部门,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或领导干部借助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收取费用等乱象。四是清理政府定价经营收费项目。对全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严格根据批准权限,收费标准和减免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情况报告制度。

2)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贯彻落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区所有项目应进必进,所有进场项目如工程类、政府采购类、产权、林权、国土交易项目等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制作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评标,中标结果公示与招标项目总数比重达到100%。运用电子化交易平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进度时间节点发布招投标相关信息,互联网+招标采购率达到100%。推进省中介超市运行,利用省中介超市平台一网选中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报送监管信息以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3提升信用监管力度。一是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共上报信用数据440多万条,“双公示”信息1万条,黑名单信息20条。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指定的行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疫情期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社会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加大市场经营主体的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力度。三是持续开展守信激励“信易+”工程,结合我区实际,推出“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等信用惠民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多渠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实施“智慧治理”工程,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

2、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采取增加事业编制、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方式,坚决消灭“无人所”,不断充实“一人所”。目前全区基层所63人,其中副科级所长19人,一般人员44人。4人所6个,3人所13个。

2)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50%以上的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3、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

1)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面融合。

2)推进完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

3)优化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法律援助案件受理1506件,民事1010件,其中非诉调解结案907件,刑事496件。涉及低保户2人、军人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7人、老年人18人、残疾人13人、未成年人(学生)90人、妇女90人、农民工985人。

4、加强人民调解职能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今年以来,区领导参与接访186场次,现场接待疏导来访群众139批163人次。共对188件重点信访事项落实了领导包案化解,办结率达100%,化解训练场达91.08%。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工作。截至目前,我区信访事项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均为100%。

2)整合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职能,加强区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体系。

3)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28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乡镇调委会19个,村调委会276个,居调委会24个,个人调解室4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332人,其中村调委会1099人,居调委会100人,乡镇调委会100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25个,个人调解室8人。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621件,调解成功4555件,调解成功率达98.7%。始终坚持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打造生态文明赣县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实效。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20年实施了大埠乡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地方党委政府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六)落实指标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对标指标体系,开展示范创建。

1)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组织全区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形成了赣县区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摸清法治政府建设底数,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

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及时下发了《赣州市赣县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2、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

1)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

2)加强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9月11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召开,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讲师、博士、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薄萍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140人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领导干部及村干部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共计1500人在各分会场参会。9月29-30日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各乡镇、区直驻区有关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126人参加培训。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执行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

(4)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3、加强督察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综合调研督察和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督察,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加强督促指导、整改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特色工作及亮点

(一)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简政放权力度,赋予乡镇审批管理权限,明确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指标。截至目前,我区所有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各乡镇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了全覆盖。二是推广“一链办理”改革。明确以首次受理材料的单位作为单位个项目牵头单位,后续各单位作为责任单位形式,细致梳理了出生、婚育、退休等36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已对外公布。三是探索“无证明办事”改革。推进各部门数据的资源整合,互享共认,让“电子数据”替代“纸质证明”,通过电子证照的应用和在线表单相结合的形式实现事项的无证明办理。截至目前,共梳理了10项无证办理事项。四是打通数据壁垒,完善“赣服通”分厅建设。制定《赣州市赣县区“赣服通”赣县分厅3.0建设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区级上线本地特色服务事项118项,电子证照14种。推进审批事项“不见面”审批,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小程序等客户端,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及 EMS免费快递送达,截至目前,227项审批事项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五是落实惠企便民政策。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行企业注册“一窗办”,企业开办压缩至2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5个工作日(除现场核查环节)办结。全程电子化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了“零见面”申报和“零见面”审核。在全市率先建设24小时自动服务区,有20多项高频事项实现了24小时自助“不打烊”办理。

(二)推行人性化执法,活跃“地摊经济”。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要求,本着“划定临时摊点,加强执法引导,让执法更带城市温度”的方法步骤,让“地摊经济”活起来、“夜市经济”动起来。一是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人车通行,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规划12处地摊经济摊位,并采取“定经营区域、定经营时间、定经营内容”方式规范设置。二是与商家签订承诺书,明确要求和责任,建立常态化巡逻督导机制,对商家违规行为进行必要处罚,不断规范摆摊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调解力量。为加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根据我区2020年9月3日区长专题办公会、10月17日区政府第一届第110次常务会和2020年第4次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区各乡镇聘请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宝莲山管委会、城区社区管委会各聘请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23名。实行”乡镇选聘、司法所日常管理、区司法局和乡镇共同考核”模式,一年一聘动态调整。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补助为2000元/月,由区财政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另外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奖补。2020年安置到乡镇的退役士兵担任所在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兼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同时落实一村一名专职调解员。由“一村(居)一辅警”人员同时兼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按规定予以奖补。

4、发挥律师职能,开展“包乡进村”活动。我区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在全区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包乡进村入群”活动。全区19个乡镇均安排了1-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各志愿者根据安排,到各自服务的乡镇,加入了各村工作微信群,进村入户开展了多形式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志愿者共接受来电、来访和微信咨询2500余人次,转发法律宣传、案例资料800余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0余次,现场咨询200余次、发放普法手册5000余册,参与调处纠纷40余件化。他们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促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存在不足

1、全面依法行政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各责任单位都参与,齐抓共管,但是极个别单位在此项工作认识不够,落实存在差距。

2、法治素养有待提高,基层乡镇干部的法律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现在改革又将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基层,还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面对新形势,乡镇干部依法行政业务能力与职权还不相匹配,有待进一步提高。

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的措施有待加强,日常监督的方法、方式有待加强和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多,调度多,但是开展监督的方法具体措施不多,导致落实效果不佳。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2021年赣县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落实履职尽责担当实干积极作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全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

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是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政务公开。

七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八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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